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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天网的终章
法庭的穹顶悬着水晶灯,在四月的阳光里折射出冷冽的光斑。蓝阿俊坐在被告席上,西装是法律援助律师给他准备的,领口太紧,勒得他喉结发疼。他盯着旁听席上的雷小红,对方穿着件褪色的蓝衬衫,那是他二十年前在石家庄给她买的,袖口磨得发白,像段被时光啃噬的记忆。
"现在宣判。"审判长的声音像块生铁,砸在寂静的法庭上,"被告人蓝阿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辩护律师起身抗议:"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在故意杀人案中属于从犯,且案发已超过二十年追诉期......"
"反对!"检察官的声音清晰有力,"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案中,被告人蓝阿俊在1995年案发后即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因此不适用追诉时效的规定。"
蓝阿俊的目光落在审判席后的国徽上,金色的麦穗纹路里,他仿佛看见1995年招远的麦田,那时他正蹲在田埂上擦去扳手的血迹,远处传来警笛声。原来有些声音,即便隔了二十八年,依然能穿透时光的雾霭,清晰如昨。
"关于被告人提出的'从犯'辩解,"审判长翻阅着卷宗,"根据同案犯证词、现场物证及DNA比对结果,被告人蓝阿俊系劫杀案的主要实施者,不存在从犯情节。至于其在潜逃期间冒用他人身份、再次犯罪的行为,充分体现其主观恶性极深,依法应予严惩。"
旁听席上响起窸窣的议论声,小梅的父亲坐在后排,正握着女儿的手。蓝阿俊认出他们——那个在监控里穿着花衬衫的男人,那个在猫眼后颤抖的女孩,他们的人生因他的一个选择而破碎,如今却坐在这里,见证他的覆灭。
"全体起立!"法警的声音响起时,蓝阿俊看见雷小红牵着雷大俊走进来。少年穿着蓝色校服,头发短而整齐,像极了蓝阿俊当年在金矿打工时的模样。四目相对的瞬间,雷大俊的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悲伤,只有彻彻底底的陌生,仿佛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爸爸?"这个称呼在法庭里碎成粉末,蓝阿俊的喉间泛起铁锈味。他想笑,想流泪,却发现面部肌肉早已僵硬。二十八年里,他在无数个夜晚想象过与儿子重逢的场景,却从未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境下,隔着法警、被告席和二十年的光阴。
雷小红别过脸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蓝阿俊忽然想起石家庄的冬天,他们在蛋糕店的后厨烤栗子,雷小红的围巾上沾着糖霜,儿子的笑声像串银铃,透过结霜的玻璃传到街上。那些温暖的碎片,此刻都成了扎进心脏的冰碴。
"本案宣判完毕。"审判长的声音落下时,法警上前给蓝阿俊戴上手铐。金属扣合的声响里,他忽然想起1995年那个暴雨夜,出租车司机的血溅在他手背,温热而粘稠,如同此刻眼眶里的泪。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因时间流逝而缺席。"审判长的结语在法庭穹顶回荡,蓝阿俊被押解着走过过道,听见身后传来小梅压抑的啜泣。他忽然想起第七章里那个在墙根窥视的小女孩,想起老刑警说的"根"——原来他的根早已烂在泥里,开出的花都是罪恶的模样。
尾声:卷宗里的时光
老陈将最后一份文件归入档案盒时,窗外的玉兰花正落得纷纷扬扬。蓝阿俊的卷宗足有半尺厚,最上面是张新旧对比的照片:左边是1993年的蓝奔青,穿着牛仔外套,嘴角叼着草茎,眼神里满是对远方的向往;右边是2023年的蓝阿俊,鬓角斑白,眼神浑浊,镜片后藏着二十八年的逃亡岁月。
"结案了。"小林递来杯热茶,玻璃杯中飘着几朵胎菊,"刚才接到小梅爸爸的电话,说小梅开始接受心理咨询了,上周还主动参加了学校的话剧社。"
老陈点点头,手指摩挲着档案盒上的红色印章:"人总要往前看。"他忽然想起庭审结束时,雷大俊在法院门口停留的背影,少年从书包里掏出块蛋糕,分给路边的流浪猫——那或许是雷小红做的,和当年蛋糕店的味道一样。
"你说,他这二十八年,到底图什么?"小林望着窗外的蓝天,几只麻雀正掠过晾衣绳,绳上挂着的警服在风里轻轻摇晃。
"图个心安吧。"老陈合上档案盒,金属搭扣发出"咔嗒"声,"可惜,做了亏心事,哪有安稳觉?"他掏出钢笔,在结案报告的末尾写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墨迹在纸上洇开,像朵慢慢绽放的墨色莲花。
手机在这时震动,老陈接起视频通话,屏幕里出现山东那位老刑警的脸,对方身后是招远市公安局的新办公大楼,玻璃幕墙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老陈,我们把蓝阿俊的案子做成了普法案例,"老刑警举起本蓝色封面的手册,"现在的年轻警察啊,都得知道90年代的追逃有多难,也得明白,不管技术怎么变,咱们抓犯人的劲头不能变。"
"说得对。"老陈笑着点头,阳光穿过窗棂,在他鬓角的白发上镀了层金边,"时代在变,正义不变。"
小林忽然指着窗外,一群白鸽正掠过法院的尖顶,翅膀划出优美的弧线。他想起庭审时审判长说的话,忽然明白,所谓天网,从来不是单指某个系统、某群人,而是无数双守护正义的眼睛,是时光里永不熄灭的追光。
档案室内,蓝阿俊的卷宗被推进密集架,旁边是1995年招远劫杀案的旧档案。两张泛黄的通缉令隔着三十年的光阴相望,前者用钢笔写着"在逃",后者盖着鲜红的"已结"印章。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漏下,在卷宗上投下明暗相间的条纹,像极了提审室里的那道光——那时蓝阿俊终于明白,有些黑暗,终究要被光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