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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命学新义》云:看女命者,先视全造气象晶明,或挥发。此由于男女生理有差,非故意创新立异也。乾健坤顺之说,非吾国人所特有,亦世界人类生存之根本大原则。
译文:
《命学新义》说:分析女命,首先观察命局整体气象是否清纯明净或发散外露。
此因男女生理差异所致,并非刻意标新立异。
“乾健坤顺”的观点,并非中国独有,实为人类生存的根本法则。
注解:
1. 气象晶明:指命局五行清纯,无混杂刑冲。
2. 乾健坤顺:出自《周易·说卦》"乾,健也;坤,顺也",喻男女刚柔之别。
3. 根本大原则:强调阴阳互补的普世性。
原文:
原按:女造气象贵晶明,忌挥发,由于男女之根本有差。男性为前进的,主健。女性为保守的,主顺。保守者宜晶明,前进者宜挥发。女性为保守的,实因养子之责端在于女。怀孕之妇,不宜远行,不宜过劳,皆使女性趋于保守一途。
译文:
原按语:女命气象以清纯明净为贵,忌发散外露,源于男女本质差异。
男性属前进型,主刚健;女性属保守型,主柔顺。
保守者需清纯,前进者需发散。
女性趋向保守,实因养育子女之责在身。
孕妇不宜远行过劳,促使女性形成保守特质。
注解:
1. 养子之责:传统社会女性主要承担育儿责任。
2. 趋于保守:生理特征与社会分工共同作用的结果。
3. 晶明与挥发:对应保守与前进的不同命理需求。
原文:
又人类生长极慢,入世十年,步行尚有不稳者,需要母性保护,实较他种动物为甚。故不顺者,保育之方不良,儿童易致夭亡也。男性前进主健之义,在于求食,求食需要精力,故宜健也。古代家庭制度未备,以女性为中心,子女从母不从父。父之责任,厥在得食以养母子,往往因渔猎遇险而失踪,则由其他男性代养其母子。
译文:
人类成长极慢,出生十年仍步履不稳,需母亲长期保护,远超其他动物。
故女性不顺则保育不良,儿童易夭折。
男性前进主健,因觅食需精力。
古代家庭制度未完善时,以母系为中心,子女随母姓。
父亲负责觅食养妻儿,常因渔猎失踪,由其他男性代养。
注解:
1. 母性保护:人类超长哺乳期与育儿期的生存需求。
2. 母系社会:原始社会形态对命理理论的影响。
3. 代养制度:群婚制残留对命理六亲观的影响。
原文:
于此可见,女性为保守的,宜顺,所以养育子女也。男性为前进的,宜健,所以求食以养妇幼也。女性之大责任,厥为产子。子为我生之神,受种于夫,故夫为官杀。官杀者,人类色欲之本,传种之手段也。女子亦为父母所生,故亦以正印为母,偏财为父。
译文:
由此可见,女性保守主顺,旨在养育子女;男性前进主健,旨在觅食养家。女性最大责任是生育子女。
子女为自身所生之神,受种于丈夫,故夫星为官杀。
官杀象征人类色欲本源,是传宗接代的手段。
女子同为父母所生,故以正印为母,偏财为父。
注解:
1. 官杀为夫:命理符号与生理功能的对应。
2. 传种手段:将性本能纳入命理体系的传统思维。
3. 正印偏财:延续《子平真诠》六亲定位体系。
原文:
原按:女子结婚有两大目标:一曰:性欲之满足。二曰:子女之产生。性欲之满足,端赖于夫,故夫为官杀。子女之产生,为我精华之外泄,故食伤乃子女也。终身不嫁之女子,本无儿女,于是食伤乃主聪明才力,官杀仍主性欲之发挥。虽无伴偶,性欲仍未灭也。
译文:
原按语:女子结婚有两大目标:一为满足性欲,二为生育子女。
性欲满足依赖丈夫,故夫星为官杀;子女产生源于自身精华外泄,故食伤为子女。
终身不嫁者本无子女,食伤转而主聪明才力,官杀仍主性欲。
虽无伴侣,性欲本能犹存。
注解:
1. 食伤为子:生理功能与命理符号的对应。
2. 聪明才力:食伤生财的延伸解释。
3. 性欲不灭:批判传统"守贞"观念的片面性。
原文:
不嫁之女,以官杀得用,为其成材之象征,与男命同。至于财印所主者,亦与男命同。是女命最宜研究之点,厥为食伤。
译文:
未婚女性以官杀得用为成材象征,与男命相同。
财印所主六亲亦与男命一致。
女命最需研究之处在于食伤。
注解:
1. 官杀得用:无论男女,官杀为事业成就象征。
2. 财印所主:财为父/妻,印为母/学业,性别差异弱化。
3. 最宜研究食伤:食伤兼具子女与才能双重属性。
原文:
原按:女命何以最宜研究食伤,其理有三。食伤本为利己心之表现,其手段为合作,或竞争。结党营私,既非女子所宜。一意高傲,亦非女子所应为,此其一。以性情言,伤食本属感觉派之内向,及外向。内向过于冷酷,外向过于轻浮,亦非女子所宜,此其二。
以六亲论,伤食代表子女。产育子女,本为女子自存传种之手段,更不可不加以注意,此其三。有此三点,伤食应重视之理已了然明矣。
译文:
原按语:女命最需研究食伤的原因有三:一、食伤体现利己心,手段为合作或竞争,结党营私或高傲皆非女性所宜;二、食伤主内向或外向性情,过冷或过浮均不适;三、食伤代表子女,生育是女性传种手段,故需特别关注。
由此可见食伤的重要性。
注解:
1. 利己心表现:食伤生财的经济属性。
2. 感觉派:食伤主感性思维的命理特征。
3. 传种手段:将生理功能纳入命理分析的传统视角。
原文:
又按:平心论之,男女皆人也。男女之命,理亦同也。男命以官杀得用,为成材之象征。女命亦当以官杀得用,为成材之象征。男子成材,声誉播于社会。女子成材,贤德播于家庭。虽地域环境不同,需用才能则一也。
译文:
又按语:平心而论,男女皆为人,命理之理相通。
男命以官杀得用为成材象征,女命亦然。
男子成材名扬社会,女子成材贤德传家。
虽领域不同,才能需求一致。
注解:
1. 理亦同也:强调命理原则的普适性。
2. 贤德播于家庭:传统社会对女性的角色定位。
3. 才能需求一致:突破性别刻板印象的进步观点。
原文:
官星得用之女子虽得愚夫,亦可兴家立业。不过苟有才能,亦自知择决,不为愚夫之配偶耳。官星得用之女子不婚,若在社会服务,其智力当可与男子平等。此不在环境之变,而在其禀赋如何耳。
译文:
官星得用的女子即使嫁愚夫,仍可兴家立业。
若有才能,自会择偶,不嫁愚夫。
未婚官星得用者若服务社会,智力可与男子平等。
此不取决于环境,而取决于个人禀赋。
注解:
1. 兴家立业:官星为夫星与事业星的双重属性。
2. 择偶自主权:对传统婚姻观的突破。
3. 智力平等:强调命理与能力的关系,超越性别。
原文:
执此以衡古代之女命,理可以通。以冲近代之女命,亦可以通。即以之衡将来废除家庭社会,纯以个人为本位时代之女命,亦莫不可以通也。
译文:
以此理论衡量古代女命可通,解释近代女命可通,预断未来家庭制度废除、个人本位时代的女命亦通。
注解:
1. 衡古代:验证理论的历史适用性。
2. 冲近代:应对社会变革的理论调整。
3. 未来时代:命理理论的前瞻性思考。
原文:
次言子息,在男何以用克我者为子,女何以用生我者为子也。论官杀,男女可以相同。论子息,男女又何以不能相同也。此因男女在社会上之地位及奋斗之机会,有相等之可能,在生理上之组织,则无相等之可能也。
译文:
次论子女:男命以克我者为官杀(子女),女命以生我者为食伤(子女)。
官杀论断男女可同,子息论断男女有别。
此因男女社会地位机会可能平等,生理结构则无法平等。
注解:
1. 克我者为子:男命子女消耗资源形成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