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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过了几天,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每多过一天,对于我来说,都是赚的。
总的来说吧,虽然我不喜欢上学,但我喜欢学校里的氛围,喜欢看到阳光的笑脸,十一月的天空已经越来越寒冷了,但学校的学生们跑跑跳跳,在面前活力四射,让人没来由的开心;我不喜欢做苦力和恶魔魂体搏杀,但我还是挺喜欢发现一些小细节,学到一点新东西,赚到一点魂粒的,这也是一种获得感。
但如果哪天突然被消失,也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消失,就是意识被消灭,彻底消散,那样也没什么可难受的,我这种东西不存在了,不就是永恒的宁静么。
苦力也好,听谎言也罢,都是活着的一部分,都是一种体验嘛,相互调剂着。
如果只剩下甜美味,岂不是很腻味?
今天桑切斯送来的早餐和昨天的中餐重复,中餐和昨天的晚餐重复,不过,晚餐可以期待一下。
我也不反对重复,哪有那么多的新事务?天天新也无趣吧。
何况我还要补点零食,晚上还要和耗子他们先吃一顿,神域晚餐就留做宵夜好了。
到十二点,又赚了500万初固期之后,我吃了中餐,开始消食。今天周五,下午没课,要帮耗子办事,需要提前准备准备。
塔吉奥在一点半打来电话,他那边我还是比较关注的,所以放了几枚婴期在他那边,于是,我提前三秒把自己的大哥大从天使羽中拿出来接了电话。“二当家,有没有时间,过来市中心的「娇客小筑」吧,就在莱克大厦,嗯,就是那幢最高的写字楼一楼。”
此时的我,正在九个篮球场的外操场上跑圈,天空下着细雨,操场上一个人都没有,于是我跑到教师办公楼边的过道下,这才开口,“什么事情呢?”
“嗯,这段时间,您也知道发生了些事情嘛,官面上的一些朋友总是过来查啊查的,所以今天约了几位来一起坐一坐,他们晚上还有重要的约会,所以也难得,只好约在中午,席间说起来,他们是对您昨天下晚在八角笼的一场格斗很感兴趣,非要让我把您叫来看看。我在想,您毕竟也代表着骑士大人的利益,您过来看看也好。”
“那行,我一会儿就到。”我倒是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我,当狗也行,当猴也无所谓。
说实话,我对这些公民层的人打交道很少,原谅我层次一直都比较低嘛,反正本来就打算去市中心,和六孤儿约了逛商场,买身行头装逼什么的,所以过去坐坐也无所谓。
因为免不了要见人,所以双手腕上的纱布、脸上的红药水什么的,都还留着,疤虽然收口了,但我也刻意留着。
因为我“工作”得很用心,所以潘一个词都没多说,弄出她那辆干净却陈旧的大众车,直接驶到了市中心。
昨天衣裤都打烂了,换的是一身米色的正装,这好像是我去年入读伍德中学时爷爷带我去买的,花了50几马克呢,当然,小孩子长得快,所以贫民家庭买衣服都是尽量放着大的买的,今天穿起来也还挺合身,别说,我今天又长高了2公分,照这个速度,我还得稍微控制着点了。
抽掉鞋子里的鞋垫,重新套上一脚蹬的廉价皮鞋,平时都不爱穿皮鞋,所以还挺新的。
车在市中心的一个停车场停下,我看了一眼潘,她又闭目入定去了,反正她至少会分一枚婴期跟着我,也没必要非得她的肉身陪伴。
本来用天使羽移动最为方便,但潘说让我尽量不要在世俗使用这些东西,像昨晚的拳赛都有些超标,所以嘛,这种小事也就顺着她点了。
我自己撑着伞,跃过那些烂马路上的小水坑,在雨中蹦蹦跳跳,欢快得很,年轻的感觉是真好啊,而且还不需要担心别人说不稳重什么的。
其实我根本都不需要打伞,婴期魂粒散逸出躯外,能够准确的将每一滴雨水弹开,早已到了那种传说中的古代的气功宗师的程度了,什么片羽不能落,蝇虫不能飞的什么境界。刚才在操场跑圈,我就没被雨水淋湿一点,现在用伞,也不过是不想惊什么世骇什么俗而已。
至于说浪费点魂能什么的,我倒是不在乎。无边暗界中的中品芽还在不停增加,现在已超2300万封了,更不用说现在每天都在打工赚魂粒呢。
抬头望去,就在肃颂友谊大道上的22层的莱克大厦还是挺高的,其实我对这幢楼还是蛮熟悉的,前世我在这幢楼的七楼工作过一年半之久,当然,那时候维利市发展的已经不错了,莱克大厦已轮为很普通很老旧的高楼了。
瞬间,一些回忆倒是涌上了心头。
从财神巷穿出来,路过财神当铺的时候我还往里面招招手,向眼镜老板打了个招呼,有些天没来了。老板也很和善的笑笑,接着和另一个阴阳脸的家伙谈着生意。
左侧是一排三层建筑的排楼,至少数十家各类小吃,如果顺着左边走过去就是步行街,我接着向前走,过了前方的帝国商业银行,便到了莱克大厦。
一楼的玻璃橱窗装点着大面积的颂国的国花斑枝,朵朵拳头大小的盛放蓝紫色花包,当然是假的塑料制品喽,这种花期很短的矮植株,只在六月盛夏夜开花,花期短到只有两三天。
不过,跨年的氛围有些浓了,虽然才11月,距离跨年还有近两个月之久。
进门前的两个迎宾姑娘瞄了一眼我的衣着,便将脸别到一旁去了,倒是大屏风前的小桌台后面的留小胡子的中年接待员迎上来问:“少年,您是订座,还是找人?”
“朋友在里面吧,我听他说是在25号桌。”
“哦,请问是姓……”
“塔吉奥,应该是波里·塔吉奥先生。”
小胡子立刻点头,“对的对的,刚才塔吉奥先生就交待过小的了,您请。”说着,前面引了路。
这里面倒是搞得有些绿意盎然的,虽然都是些假的植物,但也算是刚刚流行吧,至少假植的叶子都擦得透亮。一张张只能坐两三人的小桌子,空了大半,不过嘛,餐点已经过了,也正常。
坐着的那些先生和小姐们都衣冠楚楚的,交谈的声音很小,男的女的也普遍拿着香烟,餐具闪闪发亮,还是显出了些格调品味。反正这个时代还没有搞禁烟运动,所以抽烟反而是一种时尚。
我撇嘴看看自己,确实是打扮寒酸,手腕上还打着纱布呢,不过嘛,早过了爱打扮的年纪了。至少,我也是干干净净的一个人,没什么可丢脸的。
这个所谓的娇客小筑,是没有包厢的,但据说鲜虾酱和猪肋排很具有招牌效应,所以食客也不少,只是菜品很贵,100马克/人的餐均消费,足以让功民以下望而却步。
塔吉奥和七八个公民模样的人都坐在25号桌的大卡座里,正餐早已吃完,每个人面前摆着吃了几口的餐后甜点,红酒也喝得差不多了,正在点着雪茄低声交谈着。
塔吉奥看到我,虽然没有起身,但还是抬了抬屁股,表达尊敬,“诸位,我们的格斗小新秀来了。”
那七八个领结笔挺的家伙用略带笑意的审视目光看着我,也不说话,等着侍者搬来一把椅子,才略微伸手表示我可以坐下。
“我听说你昨天下午,把一个200KG的猛人给打进了医院?而且,还没抢救过来,听说已经挂了?”一个腮肉下垂得厉害的金鱼泡眼家伙靠在椅背里,颇有兴趣地问我。
“不知道啊先生,也许是他自己跌死的呢。”我规规矩矩地坐着,接受着这些家伙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