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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舒对沈氏说道:“娘,女儿不想留在京城。”
沈氏以为她是为了自己才这么说的,于是说道:“傻孩子,你没必要为了娘这般说,留在这京城对你才是最好的,何况你舍得这天大的富贵么?留在这,你就是官家小姐,不仅可以享受荣华富贵,还有奴仆使唤,日后也能说一门好亲事。”
沈氏怕女儿因为一时意气用事,将来会后悔,到时候埋怨自己。
李云舒摇头说道:“女儿不想留在京城,比起京城,女儿更喜欢云溪村。”
何况她心里清楚,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
更别提这个爹与她十多年没见过,并没有任何感情。
沈氏说道:“你这孩子,难道你想回去过苦日子么?留在这,你将来可以找个好婆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要是回了云溪村,就只能跟着娘亲吃糠咽菜了。”
沈氏不想耽误了闺女的前程。
闺女要是回云溪村,将来只能在地里刨食,而留在京城,能够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李云舒闻言说道:“女儿不怕吃苦,何况女儿喜欢云溪村,并不觉得在云溪村的日子过得艰苦。”
这话并不是李云舒为了安慰沈氏才这么说的,而是她的确喜欢在云溪村的生活。
她在云溪村生活了十一年,对那里有感情,而且那里有与她交好的朋友。
虽然她们在云溪村日子并不富裕,但是也不愁吃穿。
李云舒的外祖母是一名绣娘,沈氏得到沈老太太的真传,有一门刺绣手艺傍身,靠着给县里的绣楼绣屏风挣钱。
当初她那渣爹还只是个秀才的时候,便是靠她娘卖绣品供他读书的。
这年头读书费钱,光是笔墨纸砚就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李明海是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自然做不了粗活,只能靠着给书斋抄书挣点辛苦费。
然而他挣的那点钱连他的束修都不够交,更别提他平日里所用的笔墨纸砚了,更何况还有他日常所需的衣食住行。
就连当初李明海进京赶考的路费,也是用的沈氏的体己钱。
可以说若是没有沈氏,就没有李明海的今天。
然而他却这般对待沈氏,可以说是忘恩负义。
也应了那句“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的话。
“如今女儿已经将娘您刺绣的手艺学了七八成,就算不靠我那个爹,也能跟娘您一样,靠卖绣品挣钱养活自己,所以娘您不必担心女儿。”
这是李云舒最为骄傲的一件事情,她虽不像书中的那些穿越女有大本事,但是在女红却十分有天赋,而且她耐得住性子。
不是她自夸,如今她的女红已经不比沈氏差多少了。
沈氏见她说得认真,不像是哄骗自己,于是相信了她的话。
“好,咱们回云溪村。”沈氏说道。
然而她的话音刚落,一道冷漠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你们想回云溪村?”
这声音正是李明海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