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篝火堆的火星溅向靛蓝天幕时,永革正用草茎剔着牙,看巫祝蹲在火塘边往羊肉上撒磨碎的香料——所谓“试炼”不过是场闹剧,从阿缨递来的野莓里没吃出迷幻草,到巫祝刻的“召唤阵”实为孩童涂鸦,他早识破了这场部落式的“面试”。
“神使大人,该你了。”女族长阿苔晃了晃腰间的陶铃,鹿皮裙上的萤火虫图腾在火光中明明灭灭。她身后站着三个身影:左边是抱着石矛的打猎队头领乌玛,肌肉线条像盘结的树根;中间是士兵队女官阿蛮,额角的刀疤从发际线延伸到下颌;最后是蹦蹦跳跳的阿缨,发间的蓝羽毛扫过永革手背,痒得像句未说出口的俏皮话。
“先说好,我要是赢了,能不能换个规矩?”永革弹了弹烟灰,火星落在阿蛮脚边的鹿皮鞋上,“比如,不用非得娶谁。”
巫祝突然笑出声,香料罐在她指间转得飞快:“在苍狼部落,男人打赢三场试炼就有资格‘走婚’,可若三场全赢...按古法,得娶‘最棘手的那一个’。”她目光扫过阿缨,后者正用脚尖碾碎一颗烤焦的栗子,壳屑里露出金黄的果肉。
永革挑眉:“怎么算‘赢’?摔跤?比石斧?”
“比巧劲。”阿苔拍拍手,几个族人抬来三块光滑的青石板,“脚对脚站稳,手拉手往回拽,谁先挪动半步就算输。乌玛力大,阿蛮善巧,阿缨...她有自己的办法。”
围观的人群发出起哄声。永革注意到石板边缘刻着模糊的脚印——显然这是部落里流传已久的“相女婿”仪式。他卷起白衬衫袖子,露出小臂上并不明显的肌肉线条,在工厂搬布料的日子倒比在部队时更练耐力。
“我先来!”乌玛踏出一步,鹿皮靴在石板上敲出闷响。这个身高近两米的壮汉单膝跪地,掌心的老茧比永革掌心的厚上三倍,“小心了,外乡人,我去年摔断过三头公鹿的角。”
永革伸手握住对方的手,触到掌心凹凸的茧纹——那是长期握持石矛磨出的菱形纹路。他脚跟抵住石板边缘,忽然想起在部队时学的太极推手,教官说“力从地起,借势而发”。
乌玛的拉力如潮水般涌来。永革沉腰侧身,借对方前冲的力道轻轻一旋,石板上的尘土被带起一小团。围观者发出惊呼——乌玛庞大的身躯竟踉跄着向左侧歪去,若不是永革及时拽住,险些栽进火塘。
“好个巧劲!”巫祝的香料罐“当啷”落地,“你以前练过抓鱼?”
“算练过吧。”永革擦了擦手,目光扫过阿蛮紧绷的下颌,“下一个?”
阿蛮走上前时,石板上的篝火倒影在她刀疤上碎成金箔。她没伸手,而是突然踢出一腿——不是攻击,而是用脚尖点地,石板表面顿时滑腻如涂了熊油。永革瞳孔骤缩,这才发现她刚才趁人不备撒了磨碎的皂角粉。
“部落里的士兵都这么打仗?”永革稳住身形,鞋底与石板摩擦出刺耳的响。
“只对聪明人用。”阿蛮突然发力,指尖的兽牙戒指刮过永革掌心。他猛地后拽,却因地面打滑险些摔倒,千钧一发之际竟想起林小婉教他跳交谊舞时的“借力步”——脚尖突然点向对方脚侧,阿蛮重心偏移,两人竟在石板上转了个圈,最后双双跌进堆干草里。
人群爆发出哄笑。阿蛮从草堆里坐起,刀疤下的脸颊泛红:“外乡人,你腰力不错。”
永革揉着后腰爬起来,看见阿缨正抱着陶罐偷笑,罐口露出的草根正是刚才撒在石板上的皂角。他忽然明白这场试炼的真正意义——不是考校武力,而是看他能否识破“规则里的规则”。
“该我了!”阿缨蹦上石板,蓝羽毛扫过永革手背,“这次不许躲,也不许拽倒我!”
“那怎么算赢?”永革蹲下身,与她平视。少女的瞳孔里映着跳动的火光,像两簇微型篝火。
“你猜?”阿缨忽然伸手揪住他的耳朵,指尖却没有用力,反而用指腹轻轻摩挲他耳垂上的薄茧——那是长期戴耳机留下的痕迹。永革一愣,下意识地松开手,却见阿缨趁机拽着他的手腕向前一倾,两人的额头“咚”地碰在一起。
人群发出夸张的惊呼。阿缨捂着额头后退半步,鹿皮裙上的铃兰花抖落一片:“你...你额头怎么这么烫?”
永革摸了摸额头,才发现是篝火烤的。他忽然笑出声,伸手替她捡回掉落的羽毛:“现在算谁赢?”
阿缨忽然凑近,声音轻得像片羽毛:“你让我赢,所以你赢了。”她说完便跑向人群,蓝羽毛在夜风中飘成模糊的光斑。
巫祝不知何时递来一碗发酵的野莓酒:“三场试炼,你破了力、巧、心三关。按古法,你可以从她们中选一个,或者...选全部。”
永革接过酒碗,酸果香混着酒精味扑面而来:“我选‘都不选’。”他望向阿苔,后者正用藤条修补破损的鹿皮鼓,“阿缨才十六岁,乌玛心里装着猎场,阿蛮的刀疤还在疼——她们都不该被‘规矩’捆住。”
巫祝挑眉:“那你想怎么定?”
永革摸出钢笔,在石板上画下两道平行的线:“现代有个词叫‘恋爱’,意思是两个人先学会一起走路,再决定是否共赴远方。”他指了指石板上的脚印,“就像这两道线,平行时能看尽风景,交叠时才知是否合脚。”
阿苔忽然放下鹿皮鼓,陶罐在腰间晃出清脆的响:“你是说,让阿缨跟你‘一起走路’?等她十八岁再 decide?”她故意用了永革教的新词。
“差不多。”永革将钢笔插回口袋,“不过作为‘准女婿’,我可以先教部落做些实用的东西——比如,给石板凿些防滑纹,再做个能转的‘磨盘’磨皂角粉。”
巫祝忽然用香料罐敲了敲石板:“先说好,若你敢欺负阿缨——”
“我会被渡鸦神啄瞎眼睛,对吧?”永革笑着摆手,看见阿缨正躲在树后朝他比心,指尖还沾着刚才的皂角粉,“不过我更怕一件事。”
“什么?”
“怕她学会用钢笔后,把我的糗事都写进‘部落史记’。”
篝火在此时爆发出巨大的噼啪声,火星升上夜空,与阿缨抛起的荧光蒲公英融为一体。永革接过族人递来的烤肉,油脂滴在石板的防滑纹里,竟形成了类似现代“对勾”的符号。他忽然想起林小婉说过的话:“生活就像烤肉,焦一点才香。”
阿缨不知何时回到他身边,手里多了串用萤火虫壳串成的手链:“给你的定情信物!”她踮脚替他戴上,“等我十八岁,你要带我去看‘电影’,还要教我用那个会冒烟的‘火棍’!”
永革望着她发亮的眼睛,忽然想起工厂天台的夕阳——那时他总以为自己向往的是青灯古佛,直到此刻才明白,所谓“红尘”,从来不是要逃离的喧嚣,而是值得守护的人间烟火。
“一言为定。”他说,任由萤火虫手链在腕间明灭,像一串不会熄灭的小灯笼。
人群开始围着篝火跳舞。永革被阿梨拽进舞圈,看见巫祝正用他送的水果刀雕刻新的石矛,刀柄上刻着渡鸦与蒲公英的图案;阿苔敲着鹿皮鼓,节奏竟与现代的架子鼓音乐合拍;灵儿不知从哪弄来片发光的云母,正对着火光当镜子照,裙摆上的焦斑被映成金色的小太阳。
夜深时,永革独自坐在溪边。打火机的火苗亮起,照亮水面倒影——他看见自己左眼角的刀疤淡得几乎看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篝火映出的笑意。远处传来阿缨的歌声,虽不成调,却比任何“神谕”都更真实。
他摸出笔记本,在“青春靓丽”贴纸旁写下:“5月28日,学会用巧劲赢取信任,也学会用耐心等待花开。原来最好的‘法器’,是让每个人都能按自己的节奏,在火光中走出自己的路。”
钢笔尖顿了顿,又添上一句:“林小婉,如果有天你看见这些字,记得帮我给峨眉山的师父带句话——他说的‘人间烟火处’,我好像找到了。”
溪水流过石头,将字迹倒映得碎碎的,像撒了把星星在水里。永革望向星空,某颗流星划过,他忽然觉得那不是陨落,而是某颗心在异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