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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他们赢了,给他们地,给他们房子,帮他们找媳妇。”
四郎杨延辉咋舌道:“你是真舍得啊!”
曹骏却道:“有什么舍不得!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汉,辛辛苦苦从地里刨食的苦哈哈。我既然当了工业区的主事,那我就要为他们负责,让他们吃好穿暖。”
杜十娘听了曹骏这话,不由张大了嘴巴,惊讶地道:
“你是说,你不知要让他们两个吃饱穿暖,更是要让整个工业区的佃户都吃饱穿暖?”
曹骏点头,不由地道:“我想要天下人再也不挨冻受饿,让他们不再受饥荒的折磨。”
秋水姑娘不由地嗤笑,道:“做梦的话就不要说出来了,古今多少帝王,多少朝代,何曾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这不过是文人的幻想罢了!”
墨梅姑娘对秋水姑娘道:“秋水姑娘,这话不该如此说,虽然事不可为,但只要去努力,总是会越来越好的。”
墨梅虽然在劝秋水,但她越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没有饥荒,所有人能吃饱的王朝,是不可能存在的。
曹骏这话落在五郎杨延德的耳朵里,却不一样,他能感受到曹骏的那股赤诚,也能感受到曹骏的那份坚定。
曹骏真的觉得他能做到,曹骏也真的想要做到。
五郎杨延德不由地想,难道自己跟随的十三先生,还有这样惊天的抱负,跟随这样的十三先生,我必然会青史留名的。
在场的众人听了曹骏的话各有各的想法。
杜十娘也不例外,只是此刻的她,想都的不是民生,不是百姓,而是十三先生。
十三先生在和醉酒之后,便会说些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比如天上飞的大鸟,比如可以下海的大船,比如可以让黑如白昼的圆球。
那让人遐想的未来,那让人无法理解的话语,在此刻,在曹骏的身上,十三先生和曹骏是那样的契合。
杜十娘捂住了自己的嘴,难道,难道十三先生真的就是曹骏!
这,这怎么可能。
农耕大赛已经开始,众人都上了观赛台,看向远处的比赛场。
杜十娘的心思并不在比赛场上,她要做一件事,一件解开心里疑惑的大事。
趁着众人注意力都在比赛场时,杜十娘悄悄走到了曹骏的身边,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撩起了曹骏右手的长袖。
杜十娘曾在十三先生右手手臂上,见过一颗痣,如果曹骏的手臂同样的位置也有,那就可以断定曹骏就是十三先生。
然而,曹骏的袖子被撩起,手臂之上却没有十分的干净,什么都没有。
杜十娘傻眼了,怎么会没有呢?怎么可能没有呢?
曹骏就是十三先生,不会有错的!曹骏就是十三先生!可手臂上的痣去哪里了?当初,在喝酒的时候,十三先生挽起了袖子,明明看到了的啊!
曹骏将手冲杜十娘的手中抽了回来,故作不解地看向杜十娘,然后问道:
“十娘,这么多人呢!你这是作甚?就算是想,也等没人的时候啊!”
杜十娘一扭脸,羞愤地离开了。
众人不解杜十娘为什么跑走,曹骏心里却很明白。
当初故意装醉,撩起袖子,露出手臂上点的黑痣,就是担心有一天有人怀疑十三先生和曹骏是同一个人。
真要有那一天,就让杜十娘出来,也手上黑痣作为鉴别,还曹骏一个清白。
只是曹骏没想到,最先怀疑曹骏是十三先生的人居然是杜十娘。
要说曹骏对杜十娘一点感情没有,那肯定是假的。一起喝酒说胡话,一起聊人生,谈理想。
在曹骏穿越到这个时代,最孤单,最无助的时候,是杜十娘陪着他聊天解闷,给了曹骏朋友的友情。
可要在杜十娘面前,承认曹骏就是十三先生,曹骏是在做不到。
看来要找个机会,让十三先生去见见杜十娘了。这份感情该了断了,免得害人害己。
就在曹骏心里想这些的时候,就听见四郎杨延辉在兴奋地道:“大狗,二狗干得漂亮!”
“快一点,再快一点!把潘家的远远甩在身后!”
曹骏的思绪被四郎杨延辉的喧闹声吸引,目光看向比赛场,赫然发现,大狗娃,二狗娃,已经将半亩地挖了一遍,正在进行最后的平整处理,等到平整之后,便是最后的播种。
大夏的半亩地,和曹骏穿越那个时代的半亩地不同。
曹骏穿越那个时代的半亩地,是三百三十三平米,而大夏的半亩地只有一百五十平方米。
农耕大赛的过程,就是让两名佃户打理半亩地,通过锄地平整,再播种。
那一支队伍率先平整好土地,并举起红旗,便能拿六分,依次往后,结束的人只能拿五分,最低三分。
在举起红旗之后,便开始播种,在播种结束后,率先播种完的队伍拿四分,其后依次拿三分,最低一分。
最后得分最高的队伍将获得比赛的胜利。
如今的曹骏手下大狗娃和二狗娃眼看就要将半亩地全部平整好了,可其他的参赛队伍,最快的才弄了不到一半。
看着二狗娃,大狗娃干得飞快,也有人加快了速度想要追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其他人想要追赶,但手上的农具使不上力。都是木头的农具,力气稍大些,就会磕着,撞着,稍有不慎,就会把农具毁坏。
二狗娃他们手里的都是铁杵头,好木头打造的农具,工作起来那是飞快且省力。
这个一旁的潘仁美看得着急上火,骂道:“干什么吃的?还不快点挖!”
“你们要是敢给爷输了,爷就扒你们的筋,抽你们的皮,我要你们全家不得好死!”
潘仁美手下的佃户听到这话,一个个下了死力,想要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