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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白谦,是千千万万女生中最平凡的一个。
平凡的长相,平凡的身材,还有平凡的成绩。我偶尔侧目窥视旁人的青春,活力动人,是满分作文书上的那种令人羡艳的青春。
我属实嫉妒。
为什么那些人中不能多一个我呢?
同学和朋友之间的沟壑如尘埃一样细小,却也如宇宙般浩大。而我看不清他们,这就是我为什么总是感到如此孤单的原因,在一次次争吵和拒绝后,青春时期友谊和感情的痛苦如一滩黑暗将我的高中三年覆盖。当然最绝望的是无法填满的空虚感。
我试寻过为什么,而大概是小时候缺爱,在为了寻求东西填满自己的过程中太过着急,而出了些差池,导致我更加孤独空虚了。
我当时很绝望,在一望无际的灰色房子里,我什么也感受不到,我想找人拥抱我,可是没有人愿意靠近我,因为无法触碰自己,甚至连拥抱自己都无法做到。我无力的跪在地下哭泣,止不住地颤抖,在发现可以碰到地面后,发了疯一般地拼命把身子贴近地面,我脑子里只知道要去用尽全身的力气,仿佛这样就可以融合到冰冷的地面里。我以半跪的姿势,卧下身子用手臂捶打地面,企图砸开一个口子进去。但我怎么可能做到。
“啊啊啊啊呜呜呜呜呜呜!!!!!!”
我泪流满面,哭得撕心裂肺,声音都哑了,却依旧在用已经吃痛得不行的手捶打下去。
我忽然惊醒,发现自己的头深深地埋在自己的手臂里。臂湾外是敞亮地教室,学生们有的奋笔疾书,有的小声嬉戏打闹,全然无人注意到教室里的一个角落上某人在梦中上演怎样一出的好戏。
而在臂湾里,在我用手臂搭建出的一方阴影之下,其成了我的避难所。我的呼吸渐渐平静,心跳却依旧很快,衣服早就被打湿,眼睛周围触碰到,略微有些冰凉。原来我刚刚是哭着哭着不小心睡着了。
也就是在那时,我发现自己病得更严重了。那年我高三了。
好吧,然而至少在高中之前我并不是这样的。
我之前是个成绩优异的人,随便学学也能得高分,中考努力了,以668的高分进了全省最好的高中的最好的班。
在那,我遇到了支撑我高中三年的人,虽然痛苦比快乐多了一点,但这也足够了。
初中起,我不知不觉地为了满足内心的空虚感而喜欢过很多人。模式就是喜欢,表白,被拒,继续喜欢直到找到下一个。这是很不幸的,因为没有人喜欢我。
而这个人叫方时献,是我高中第一个喜欢的人。
军训第一天我就注意到了他,因为他很白,是所有男生中最白的,都快比我还白了。我像是发现了独属一人的宝藏一样,十分兴奋。我有空就想去找寻他的身影。
当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时,他会觉得另一个人身上所有的地方都和别人与众不同。
他不像别的男生那样傲气,也不像别的男生那样顽皮。仿佛只处于自己的世界里,我明白,他与周围有些格格不入。
我经常东张西望,因为我想找到他,知道他在哪,但又怕被发现,在看了一眼之后就匆匆移开目光,思量着下一眼。他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很爱笑,他的眼睛是桃花眼,眼仁又大又黑。
他笑起来真好看,眼睛真漂亮。那时我压下帽沿,忍不住和他一起笑。
但我还是最喜欢看他一个人的样子,脸上不挂什么表情。他有着粗黑的眉毛,是我平常会害怕说话的那种,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有时还会皱眉。看上去更生气了。但我还是喜欢,因为他看上去很孤单落寞……
有点……像我。
他很喜欢运动,羽毛球篮球什么的都玩过点,但他还是最喜欢篮球。我只见过他穿两双球鞋,一双蓝色的和一双白色的,白色那双他经穿,认不出是什么牌子的,但蓝色那双是STRAP的,国牌,不经常见他穿,大概是只有有比赛的时候才穿。那时我想,或许我可以送他一双球鞋,我的压岁钱攒攒还是可以买一双好的。
方时献成绩特别好,据说是全省前十,他本来可以去市外更好的学校,但是因为学费太昂贵还是选择了市内的高中。但我不认为方时献是高高在上或触不可及的神,所以当我听到一群人在他旁边“学神学神”的叫的时候我总是不屑一顾。我偶尔也会和他说上几句话,也会和我借东西,那时候我希望他永远也别还回来。
直到高一尾声,在分班的压迫下,我忍不住告白了。一张长方形的纸条上只写了几行字,我并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太喜欢。
“对不起,我现在不想谈恋爱……”
他原本沉默的回应对我已是最大的善意,而我却恬不知耻地去找他问清楚。
结果就是这样的答案。
再之后没多久就分班了。
我真想回去扇自己一巴掌,唉,不,扇两巴掌。
这样我就不会更喜欢他了,也不会做出后面的那种蠢事了。
事后我仍然不要脸地纠缠了方时献两年,直到高中毕业,我们分道扬镳。我默默而又悲哀地想:又没能成功,该结束了。
回想起毕业典礼那天,太阳真的很大,晒得人晕乎乎的,大到我都不想睁开眼看任何地方,只是静默地盯着足尖,试图将自己笼罩在阴影之下,可还是没能抵挡后背的灼伤。
是的,没了方时献,我的生活照旧,甚至变得更好了。我莫名觉得有些好笑,仿佛真的只是把方时献作为了高中唯一的支撑而已。
我利用了他。
而我现在还能坦然回想的原因,是我一开始的目的没有达成,没有对方时献造成影响而已。
还好。
而我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在今天遇到方时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