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间有个书铺

第274章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1/1)

虾皮小说【m.xpxs.net】第一时间更新《我在人间有个书铺》最新章节。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

“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嗷~~这大日夕垂的,谁没事来搅人清梦,真是够了。”

老夫子一边说着,一边袒胸露背的自摇摇椅上起身,他打了一个重重的哈欠,伸了一个巨大的懒腰,而后…………

他,又躺了回去。

礼圣:“………”

【今日吾所经历之无语之事,乃本圣生平之最。】

【我,讨!!!……厌!!!……他!!!】

载记于若干年后--《礼圣本纪》。

“你起来!”

“俺不!”

“你起来!!”

“俺不!!”

“你起来!!!”

“俺……不!!!”

光球被气的三尸爆跳,若非他这缕神念,已然虚弱了很多,不然今日,必要让这老东西,知道什么叫做“重礼”!!

“罢了,罢了,就再忍你一次,就最后一次了啊。”礼圣极其没有底气的叹息道。

话虽如此。

但礼圣心知肚明,面对着老家伙,他就从未有过一胜,从未……

“对了,你何时,有如此诗才了?”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这诗,妙啊,妙啊。”

礼圣冷静了下来,此时他方才察觉有些不对,他默默“咀嚼”着刚刚老夫子,言诵出来的那首诗词,只觉越品越有味道,他双眸放光,见猎欣喜。

这诗极妙,可为传世之作,流传千古。

“哦,这不是俺写的,是俺那新收弟子的书铺里,有一本书,里面载记着这首诗词。”老夫子一边说着,一边又恢复了他那个慵懒的贵妃躺姿势。

只不过,这一次的贵妃躺,有些不忍直视。

主要是那身儒衫,被打的破破烂烂,有些衣不遮体。

可老夫子,并不在意。

甚至于,他还从破洞里,抠了抠不可描述之部位。

礼圣:“……”

实在无法忍受了。

光球里的礼圣,微微背过身去,懒的再看这家伙一眼,“哦?他竟有如此诗才?这也倒难怪,其会受文道、儒道钟意了。”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他…………”

“不是。”老夫子开口打断,他挠了挠屁股蛋子。

“不是?什么不是?”礼圣不解其意。

“诗,不是他作的。”

老夫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顺带一挥手,将《金瓶梅》(抄录本),给唤了出来,而后津津有味的品读了起来。

一边看,一边说:“这诗,好像是一名姓罗之书生写的,俺那弟子说:他只是将其带了过来,并抄录了出来,仅此而已……对了,就是书铺里那本什么、什么《三国演义》,好像就是这本书。”

“俺瞧过一眼,那书不好看,还没俺手里的这本惊艳绝伦。”

老夫子看着手中的《金瓶梅》,看到高兴处,不由笑的眯起了眼。

闻言。

礼圣的好奇心倒是被勾起来了,他转过身来,看向老夫子手中的书。

只见:

金-瓶-梅,三个硕大的字,极为吸睛。

再一观内容:

【今番遇了西门庆,风月久惯,本事高强的,如何不喜?但见: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一个反派,掠夺天命之子很合理吧?
我一个反派,掠夺天命之子很合理吧?
关于我一个反派,掠夺天命之子很合理吧?:什么我成了超级舔狗了?我一个反派还要不要面子,先给你丢进教坊司学学规矩!什么?我二哥史诗级天命之子?天生至尊?正在叠BUTT?不急,我先把他至尊骨挖了!我林萧,天命反派,要什么良心,什么天命之子,什么天命之女,全都给我趴那!
我爱吃姜
无尽逃脱者
无尽逃脱者
彭健本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中三毕业生,在高考完的那个暑假,一次意外的返校将他带入了另一个诡异且疯狂的世界,在这里,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活下去!
玄机阁主
邪修:从血字加点开始
邪修:从血字加点开始
关于邪修:从血字加点开始:『暗黑文』『武道』吴仁安在这个世界吃的第一口就是师父做的养荣饼。学医,认药…坐在柏木诊台上,他从那医书中看了一夜。忽的抬头一看,堂上挂的镜子里照出自己的脸庞…青面獠牙的夜叉。恶念跟着夜悄悄降临。鲜血淋漓的血字伴着犯下的罪孽在脑中跳动,红光没入身体。作恶壮大恶念,罪行化为血字红光。→大成从到!心中恶念在满足着一切。不管手中滴着的血,止折下一枝花…轻轻的嗅着。(本书又名罪里
昨日秋风悲画扇
万界铁头娃:从捏爆测试水晶开始
万界铁头娃:从捏爆测试水晶开始
从捏爆测试水晶开始:这是一个「拳头比道理硬,铁头比天道刚」的爆笑逆袭史,且看废柴少年如何用最莽的姿势,劈开九州与异界的最终裂隙,让万界神魔,都记住他萧战天的铁头威名!
墨爪生香
平日修修善果,只为杀人放火
平日修修善果,只为杀人放火
叶梵穿越八年,终于等到了他的金手指——修仙系统,在这灵力枯竭的大陆,武者为尊,别人都练武,只有他修仙师父说莫惹事:这闹鬼?我瞧瞧;土匪抢劫?让开,我要装波大的;来抢公主了?都别动,放着我来!师父说少杀生:好的,他们没死,痴呆而已!师父说多行善事:我明白,平日修修善果,方便杀人放火!
妈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