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四哥回忆录

第二十二章:电院校花,师大校花,我该怎么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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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像一个好奇宝宝一样,问个不停,我只能耐心给她解释。

最后,在她进宿舍楼前,她问我:“你会唱歌吗?”

我回答:“我会一点儿。”

她又问:“你会什么乐器吗?”

我回答:“我会一点儿弹吉他和弹贝斯”

“真的吗?你等着,别走!”她说完,就冲进了宿舍楼。

我送她到宿舍楼的一路上,就已经很炸眼了,引起了很多男人的关注。

我在楼下同她说话的时候,有很多的男生都停下来看我,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的。

我傻傻地在女生楼下等着,不一会儿,李梦瑶拿了把吉他走了出来。

她把吉他递给我,对我说:“你弹唱一首你最擅长的,给我听听。”

“咱们换个场合,行吗?这里唱歌太引人注目了!”我对她说。

“没事,正好,可以让大家欣赏一下!”她笑着对我说。

“那......,好吧,你想听什么?”我无可奈何,只能一边调琴,一边问她。

“来首校园歌曲吧!”李梦瑶说。

“好,那就《同桌的你》”我对她说。

我调好了琴,就在女生楼下,边弹边唱了一首《同桌的你》,因为有高中的演出经验,当初这首歌曲,我练了不下几千遍,无论是从发音上,还是乐器上,完全复刻了原版的声音。

音乐一响起,仿佛原唱在唱,真的是一模一样。

现场一下安静了,所有人都被震惊到了。

我看很多的女同学眼睛里冒出了小星星,不料的说:“太浪漫了,白马王子,白马王子向公主唱歌求爱呢!”

我听了,气息一下就不稳了。

当我唱完后,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李梦瑶在听我开始弹琴后,就吃惊的张大了嘴,一直没有合起来。

“你唱得这么好,弹得这么好,为什么不早同我说!”她问我。

“同学,咱们下午才认识的,好吗?你没有问过我啊!”我无奈地回答道。

“对对对!下午才认识,下午才认识!你太牛了!”李梦瑶忙不迭地对我说。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现场不断地有人高呼!

“你再来几首呗!大家这么喜欢!”李梦瑶对我说。

“那好吧,咱们一起合唱一首如何?”我问她。

“好啊!唱哪首?”

“《明明白白我的心》?”

“好的!”

我就和李梦瑶开始了合唱,李梦瑶唱歌非常好,也超出了我的预期。

现场不断的欢呼,我们唱了一首又一首,最后,我也不记得唱了多少首。

最后,我将吉他交还给她后,转身离开。

我感到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看着我,直到我消失在学校门口。

我就知道,这个女孩已经开始注意上我了。

第二天下午上完课,我回到宿舍,换上运动服。准备去跑步,就听楼下有个女声在叫我:“万泽,你在吗?”

同学萧仁像兔子一样,冲到窗口,向外看了一眼,马上冲了回来,将我按在了床上,对我大吼:“万泽,你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校花在楼下找你,是不是你背着我做了什么事!”

我一把推开萧仁,这个家伙儿,总是开玩笑。

我走到窗口,对李梦瑶说:“什么事?”

“你能同我一起去找马千淳吗?我同你俩商量个事情!”李梦瑶回答道。

“我要去跑步,你先回宿舍,我跑完步,我去你们宿舍找你,咱们一起去师大找马千淳,好不好?”我回答道。

“行,那我回宿舍等你!”李梦瑶说完,就走了。

萧仁在我背后,带着哭腔对我说:“万泽,你这个家伙,有了师大校花还不满足,又将电院的校花搞到手了,你太过份了,我们所有的男同胞们都要找你算帐!”

我没理萧仁,这个家伙儿总是喜欢开玩笑。

我跑完步,骑上我的自行车,去女生宿舍接上李梦瑶,驮着她去师大找马千淳。

原来李梦瑶一直想组建一个乐队,昨天听了我弹吉他和唱歌,就想让我加入,也想邀请马千淳加入,这样,三个人就可以组建一个乐队了。

马千淳唱歌也很好,但是,她只会拉小提琴。

我们三个人见面后,一拍即合,决定建立一个乐队。

我们给乐队起了个名字,叫“千万梦”乐队,由我做吉它手兼主唱,李梦瑶是键盘手,我后来马上给她买了一个双排健乐器,马千淳是贝斯手,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教会了马千淳弹贝斯。

乐队在组建后,两个月排练,第三个月就开始在校内和其他高校对外演出了。

我们的这个乐队太炸眼了!

用萧仁的原话:“亮瞎所有男人的眼!”

我们排练了30首流行歌曲,在本地各个高校巡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两个绝色美女和一个盛世美男,唱着最流行的歌曲,跳着最前卫的舞蹈,穿着最时髦的服装,迷倒了当时所有的高校学生。

我的同学萧仁总是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李梦瑶?你不是有了马千淳吗?”

我没有回答,我心里知道,当大学毕业后,我就会回到BJ,不管是李梦瑶,还是马千淳可能都只是一个回忆。

人只能将当前的每一刻过好,未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马千淳仍旧是经常来找我,做为干哥哥,我满足了她所有的经济上的需求和生活上的支持,以及情感上的需要,她的女同学都特别羡慕她。

李梦瑶除了同我排练时在一起,平时,不会主动来找我,只是,每次排练完,我离开时,我总是感到她在后面一直看着我,直到我的背影完全消失。

两个校花,两个绝色美人,我该如何办呢?

我大学放假时,我问过秋哥这个事情。

秋哥笑着同我说:“要不,你将这两个都娶了吧,反正,你有的是钱!”

我听了哈哈大笑。

我心里知道,如果让我做选择,我还是会选择马千淳,因为,从她掉下山时,我去救她,拉住她的手,她当时看着我的眼神,我永远也无法忘记。

如果我辜负了她,我一生将无法原谅自己。

我也相信,在我的一生中,将会遇到很多的女人,中国的、外国的、有钱的、没钱的,但是,她们应当都会很漂亮,她们也可能会喜欢我,但是,我只能选择一个,那就是马千淳。

马千淳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她从来就不在乎我同哪个女人在一起。

她总是拥有强大的自信,好像我本来就属于她一样,好像我永远也不会离开她,永远也不会背叛她,永远也不会甩下她。

她就是那么自信。

我曾经问过她,你为何不担心我被其他的女人抢走。

她想了想,对我说:“我应当比你认识的所有的女人都漂亮,我的身材比她们都火辣,最重要,我比她们有内涵,你要是失去了我,去选择了别人,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其实,她说的这些全对,只是有一个事情她没有说,那就是:“除了我的妈妈之外,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在乎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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