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舔狗不回头,林小姐高调嫁大佬

第167章 你个笨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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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日月颠倒、天崩地裂,都没有可能。

妈妈在楼下叫我的名字时,我正好打扮妥当,应声下楼。

我没有出去选购新礼服,而是从衣柜里找出一件没有穿过的旗袍。

身份的转变,让我的生活方式在不知不觉中自动发生了转变。

这种潜移默化似的改变蛮好,至少不会让林月觉得我在和她争,也尽量少让家里起波澜。

上流社会的聚会,男人比拼钱权地位,女人比拼的,则是华服珠宝和美丽的容颜。

之前做林大小姐时,哪怕和程思昱的爱情并不顺利,但每次参加聚会,旗舰店都会送来成套的高定服装首饰和配件。

现在,我的衣柜里没有拆掉标牌的高定服装数不清还有多少。其中的大部分因为购买时没有穿着,到如今因不是当季款而将长久的束之高阁。

在那种场合,女人们不分年龄,满身上下包裹着高奢大牌,浓妆淡抹,珠光宝气,争奇斗艳,唯恐落后他人。

而且这些女人都太有钱了,花都花不完,只想着用钱去堆砌华贵,去争奇斗艳,没有想过,与众不同,才是稳操胜券的法宝。

此时,一条规规矩矩却极具质感的旗袍,会成为其中一股清流,独树一帜,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这是林森先生在游轮上带回来的几十条旗袍中的一件,因为近几个月很少参加正式聚会,一直没有拿出来穿。

宝石蓝的颜色沉稳大气又异常华贵,一举一动光华四射,精致的苏绣暗纹,衬得我肤色胜雪,有着天山雪莲般的高冷禁欲之感。

首饰没有选择玉质步摇,而是在发髻上插了一只檀木发簪,冰透莲花的流苏极具古典气质,与我牛奶般浓白的肤色,清冷神秘,又贵气逼人。

我踩着旗袍同色系的细高跟,跨着小小的手提袋,款款走下楼梯,朝着等待的妈妈嫣然一笑。

三岁起接受名媛精英教育,气质、品味、容貌、才学、修养,我林沐都是拔尖的。

整个蓝城的名媛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刚刚认祖归宗的林月,必然也是。

因为,有些东西,不是用钱,就可以堆砌出来的,那是深深的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不论多么用心的模仿,也只是东施效颦。

正在给妈妈展示穿搭的林月,本来是一脸傲色,见到缓缓而来的我,瞳孔倏然紧缩,画着精致妆容的脸,因嫉恨而狰狞,连她穿着的那件价值六位数的奢牌小香风短裙,都仿佛带着深深的恶意。

我知道自己美的有多么令人惊叹。

即便是从小到大,见惯我出色的妈妈,此时也因我这一身极具复古气息,却又最大限度展示个人风采的装扮,而被惊艳到。

看着妈妈因惊叹而略微张大的眼睛,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与其伏低做小的活在林月的阴影下,不如张扬的继续做从前的自己,想怎样就怎样,只要活的开心就好。

虽然这样会更加的招惹林月的有意针对,那又怎样呢?

最差的结局,不过是将我赶出林家,岂不正合我意!

况且,用不了多久,就是老师回来的时间。

届时,我将消失于大众视野,去做我真正想要做的事,区区的林月又能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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