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分往事

第四章 XZ之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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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蒙蒙亮,楚辞就醒了,他什么事情都喜欢赶早,洗漱完毕,这时电话响起,预约的taxi已经到了楼下等候,他环顾了下房间,关上空调,拉上箱包出门了

清晨的魔都有点冷清,没有高峰期的拥堵,车上的空调恰到好处,一会就到了虹桥机场,下了车直奔候机楼,导游的旗帜鲜明的摇晃,他很快归队,看着已经到达的人马,去XZ的人看起来都很斯文啊,有拖家带口的,有娘俩一起出行的,有的是单位的熟人组织的一道远行,只有楚辞孤身一人,呵呵,他脑海里闪动一个念头,是不是该解决个人问题了,但是只是一念之间,稍纵即逝他话不多,由于长的出众,人群中还挺抢眼,戴副眼镜,很快大家都注意到了他,他突然觉得穿的有点随意了,应该注重下外表,穿着得体,这样会更好些,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真没有什么像样的衣服,时间还早,索性找个地方坐了下来,打开淘宝开始淘了淘经典男装,有法国鳄鱼,拉夫劳伦,A&F,他在纽约的时候,第五大道上的A&F特别受年轻人欢迎,每天几乎都排着长队才能入店,他在纽约的时候买过一件条纹衬衫,但是他觉的这个牌子太年轻了,底蕴不够,他不喜欢鳄鱼,随手翻到了拉夫劳伦,他喜欢这个牌子,学院派的老钱风,他喜欢老钱的品位,看了看价格不便宜啊,他买东西不喜欢比较,直接进入旗舰店,买了三件短袖,一件灰色,一件藏蓝色,一件白色,很快下单,这样他回来的时候就能穿上新衣服了,楚辞虽说是文科男,但是喜欢乔布斯式的审美,乔布斯喜欢什么,他也跟着模仿,乔布斯穿 new balance,他也穿,说到nb,2008年的时候一位领导人曾穿着小布什赠送的9系nb鞋亲临汶川,楚辞对这个品牌的鞋子更是爱不释脚,一工作发的工资,就入了几双new balance,一个品牌买了n多双,像个符号一般,他买衣服,也是如此,如果穿衣效果不错,就一次性买个10件一打的,这样就不用在衣服上面花心思花时间了,把更多的精力都专注在自己喜欢的领域上,这点又有点理工男的意思,他不愿意定义自己是个文人,这样比较传统,在魔都这样的城市,文科生普遍没啥钱,没有存在感,而所谓的金融男,IT男则更有光环,他希望自己文理兼修,做个有钱有品位的文化人

登机时间到了,他上了飞机,不是窗口的位置,坐下来休息一下,飞机起飞,他打开kindle,开始阅读,由于是经济仓,有人说话声音很大,他想戴上耳机,可是自己耳朵的鼓膜不行,一段时间后,耳朵生疼,他摘下耳机,继续飞,转眼到了重庆转机,他觉得有点困,在机场的星巴克点了杯冰美式,他最早喜欢喝拿铁,但是奶太多,在纽约的时候意大利人都爱喝espresso.他也曾尝试过,觉得自己的品位还没有到位,喝不出espresso的香,喜欢美式咖啡,他以前工作的时候办公室是胶囊咖啡,不太爱喝,很多人买了胶囊机,他不为所动,还是喜欢星巴克,美国满大街的星巴克,在纽约孤独的时光,很多时候是在星巴克度过的,3块多一杯,税后,一本书,安静的消磨时光,冬天的纽约,户外的风刀割一般凛冽,一杯星巴克,一包万宝路,可以解决所有精神问题,美国的文化多多少少还是影响了他,毕竟喝过了洋墨水,星巴克里的楚辞,气质不错

转眼转机直抵LS,他开始听郑钧的《回到LS》他喜欢郑钧,长的帅,有才华,会赚钱,他身上的一切特质,都很吸引楚辞,大概是魔都上学,纽约交流的影响,他特别喜欢有钱的知识分子,一个人能把自己的财务状况搞好,又是一个知书达理的知识分子,才能谈的上对社会的贡献,强大自己,方能回馈社会,他不想做个穷酸文人,上知天文,下懂地理,却总是囊中羞涩,他还喜欢张朝阳,清华本,麻省理工的博士,他觉得这样的人才能引领时代,推动社会的进步,而不是仅仅做一个有钱的土财主,他想着自己做教育,在这样一个鼓励消费的时代,很多东西都会变的便宜,而教育则会越来越贵他坚定自己,一定能有所成就

“集合”导游挥舞着旗帜,一行人等聚集到了一起,跟着导游上了一辆大巴车,去往吃饭的地点,不长的时间,他发现这个旅行团人的素质都很高,难道是素质高的人才会去XZ么?一行人吃饭的时候开始交流,原来这个队伍卧虎藏龙啊,这里面有三甲医院主任医师的太太和女儿,有火箭工程师的太太和女儿,还有部委大院的领导和小孩,他突然觉的加入了这个团队,跻身到了一个新的阶层,感觉不错的样子。交流下来,楚辞的才学就显现出来,他很有文化,大家都很喜欢他,三甲医院主任医师的太太主动加了他的微信,看到朋友圈的信息,知道楚辞在央企工作,彼此都很肯定,觉得遇到了不错的人,她女儿是北外毕业的,老早是在上海上的中学,后来父亲工作调动去了BJ,然后也转学去了BJ,考了北外,现在还在读大二

一餐饭完毕,他有点疲惫,还好没有高原反应,他怕自己出了问题,没有人照顾,看了看西臧攻略喝了点水,觉得自己能行。一行人跟着导游又上了大巴,一路上的风景宜人,天高花黄,阳光格外的明媚,楚辞的心明朗了起来,他总觉的自己的前途无量,多少有点自恋,他看冯唐的文字,虽然说文字水准不怎么样,可是他真的成功,协和医学院的博士爱茉莉毕业,辞去麦肯锡合伙人进入央企,还是知名作家,颜值也高,玉树临风的大高个,造物主怎么可以如此偏心,把这些优秀的品质都安装到了一个人身上,他有才,有名,有钱,世俗上的成功让楚辞觉得自己就往这个方向去了,此刻他多少有点npd的倾向

到达布达拉宫,他不免有点失望,传说中的圣地,也就内样,大概自己起点比较高,纽约,华盛顿,波士顿魔都,帝都这样的城市看得多了,没觉得有多震撼,他觉得自己的性格适合城市发展,享受城市的便捷,在楼宇中西装革履的穿梭,年入百万,他喜欢这样的生活,LS的风土样貌作为另一种风景也算是开阔了视野吧,登顶布达拉宫,但他心系魔都,觉得自己要有一番作为的,不能贪恋这些红尘俗世,一行7天,一直走到中印边界的雅鲁藏布江边,和部委的几位同志简短的聊了聊天,部委的同志优越感很强,言谈举止间总有种人上人的味道,在美国的平等自由的熏陶下,他觉得自己和他们不是一路人,对方见楚辞言谈不凡,问到在哪里工作,他只是现编了一个小文化单位,没说自己在垄断央企工作的事,也没说自己名校毕业的事,所有的光环都自行遮蔽,在部委领导面前他懂得藏拙。也并不想和他们有什么关联,很快,7天就过去了,短暂的XZ之行算是给自己的心灵注入了一剂清新剂,他的心早已经飞回了魔都,他要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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