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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过钱后,售货员将手表连同票据拿给了两人。
“伸出手来。”
陈小旭决定接受后,便不再扭捏,大大方方的撸起袖口。
调试好了时间以后,他便给她戴上了,戴完还不忘夸一句:
“真好看。”
陈小旭满脸欣喜的看着它,然后抬高手臂,仔细打量了一会。
“你也快伸手,我帮你戴上。”
她催促了一句,然后同样帮他戴上了手表。
要知道,这个年代,手表还是属于“三转一响”中的物件,通常会作为结婚时的彩礼。
陈小旭觉得,既然收到了这块手表,那就说明自己也已经获得了叔叔阿姨的认可。
钟卫华可没她想的这么多,在他看来,手表也不贵,如果能搞到票,送了也就送了。
至于说是爸妈送的,那也纯粹就是为了维护和谐的婆媳关系。
鲁迅曾经说过:做工作要有提前意识。
钟卫华正想离开的时候,却被她拉着来到了服装区。
“你看看你,你这身衣服都旧了,这裤子都露脚脖子了,我给你卖身衣服吧。”
“我这衣服怎么了?我就觉得挺好的。”
钟卫华看了看自己下身的绿色军裤和黄色胶鞋,在这年代来说,还挺正常的。
黄胶鞋,七分裤,职业法师刘海柱。
现在大家不是都这么穿嘛。
“不行,我带了布票,本来就是打算给你买衣服的,你不许乱动。”
她有些执拗的开口。
“行行行,都听你的。”
说实在的,他是真不爱买衣服,特别是试衣服,忒麻烦了点。
大部分男生,对这方面都没有太多的要求,干净舒爽就行。
如果一个男生说没衣服穿了,那保准是衣柜里,连能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了。
但是要是女生说没衣服穿了,大概率是没有新衣服穿了。
不过现在这年头,衣服的款式很少,并且很多人为了省钱,都是买布料回家,自己裁剪的,那做衣服的手艺,个顶个的好。
她接连拿了三四件衣服,在他身上比划,还不时的询问:
“这件好看吗?你觉得怎么样?”
通常钟卫华的回复都是:“好看,你挑的都好看。”
她得不到什么准确的答复,只好给他选了一件纯色的长袖t恤,一条直筒的牛仔裤。
原本她是想给他买一身西装的,她在杂志上看到,现在国外的人都那么穿,显得精神又干练。
不过看了一眼价格,就把她劝退了。
这套西装,属于混纺面料,价格足足80元,虽然她今天早有准备,把攒的小金库都掏空了,但是也只有30多元。
主要还是她也刚参加工作,前几年一直属于学习阶段,所以并没有什么积蓄。她在心中琢磨着,只有等下个月发了工资,然后找爸妈借一些,再送他一套西装了。
“麻烦帮我拿一下那双皮鞋。”
她指着一双无鞋带的尖头皮鞋说着。
钟卫华赶紧拦下了她,并解释道:
“我感觉旁边那双好看点,你帮我拿那双看看吧。”
陈小旭指着的那双鞋,在这年代看来挺时尚的,但是按钟卫华的审美来说,可没办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