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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群属于中海市高级住宅区。
比起城中村或者市里的小区,丧尸分布相对疏散。
要问为什么,蜂王当然要比工蜂少咯。
但偶尔也有脱离尸潮队伍的几只,悠闲的晃到这边来。
尸体腐烂程度参差不齐,有些张着大嘴,茫然的伸着双手向前抓着空气。
有些腿部高度腐烂的无法直立,只能在地上爬行蠕动。
那场面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丧尸毕竟行动缓慢,而宋惊风虽然长得隽秀清逸,也不是肾虚公子。
学生时期无心做不良少年的他总会被找茬。
从小学开始就有男生给他传〔放学天台见〕的纸条。
这对于一心想好好念书的宋惊风来说,是困扰多年却始终得不到答案的一个问题。
他丝毫没有察觉是因为自己太过傲慢的态度惹人不爽。
而是把这一系列的麻烦归于〔青春期的男性像大猩猩一样争强好胜〕。
举世皆浊他独清,不屑与这些躁动的小屁孩计较,于是他不理会不应邀。
宋惊风的想法也不无道理,青春期的男性确实争强好胜。
你不理我让我天台吹了一夜冷风,好,那我就来你班上找你,掀你桌子撕你课本。
宋惊风当然也不是任人宰割的性子,最后自然是开打开打。
就这么一直跟同学切磋了好几年,除了学习之外,他在〔打架学〕的造诣也很深厚。
一直到了大学,他考的学校比较好。
周围都是聪明人,跟那些胡搅蛮缠的蛮子不同。
这些人虽然也不那么喜欢宋惊风,但知道跟脑子好的人打架不占便宜,还会扣学分。
所以宋惊风总算是脱离了武术生涯,能专心钻研学术了。
现在来到末世,需要他又捡起那些有关战斗的回忆。
好在丧尸不多,一回生两回熟。
短短两个小时宋惊风就总结了一套战斗方式,跟个战神一样从街头杀到街尾。
后面感觉有点体力不支,他翻身进了一栋小别墅。
解决掉里面的几个丧尸,他在冰箱找到了一瓶水,坐在地上痛饮。
刺激的战斗过后,恢复体力的时间是很无聊的。
他看着那俩躺在自己身边,脑花子横流的〔房屋主人〕,一下子想到了沈月白趴在洗手台呕吐的画面。
他其实也能理解沈月白,第一次杀丧尸也感觉有点下不了手,但他必须得那么做。
这会他惊奇的发现,对于男人来说,充沛体力的战斗不乏是件乐事。
尤其是爆击头部的〔嗤啦〕一声,宣示着战斗的胜利,大大鼓舞了他的战斗欲望。
他自认之前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并不具备暴力倾向。
也不知怎么搞得,现在居然会萌发这样的想法。
可能这就是血液里远古的呼唤,男人天生的野性吧。
顺着思路,他又想到,那妮子现在在家里干什么,是不是又在做饭。
之前她冲出去后,他也像这样出来收集物资,但都来不及带回去。
他虽然不知道晚上有尸潮,但因为晚上可见度太低,他也不会随意走动。
即使是这样,他一个人时休息时间也很短的。
一来是他不会做饭,每次都要弄半天。
那些作为重要蛋白质来源的肉类,被他捣鼓的要么就是焦了,要么就是半生不熟。
怕吃了食物中毒嗝屁,他只能吃些水煮蔬菜和速食品果腹。
二来还要清理血迹,吃不饱睡不好,整个人紧张不安,根本没有精力充沛的时候。
但现在不一样,他的任务只有执行计划。
回去之后能吃到营养均衡的饭菜,沾满血迹的衣服也不用自己换洗,沈月白会给他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