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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是将“人牲”斩首。
“奚”:是手执“人牲”头发,以斧钺砍下其头。
“卯”:是从上而下,将“人牲”身体剖开。
“副”:可以参考某些喜欢对人“掏心掏肺”,尤其是腰子的地区或国家。
“刿”:用锋利的刀,劈杀“人牲”。
“烄”:将“人牲”置于火上焚烧。
“俎”:将“人牲”剁成肉酱。
其他还有,将“人牲”以棍棒击毙、埋入土中、沉入水中,将“人牲”晒干,做成肉脯,等等。
但其中最恐怖的,无疑是“而”,就是烹蒸人牲。
“人牲”的主要来源有三种:
其一是:战俘;
其二是:奴隶或边远地区的流民、异族;
其三是:皇亲、贵族——没错,有些人凶起来,连自己人都不放过。就比如:商朝。
但这种“高级宴席”,只有在祈求国运昌盛、来年风调雨顺时,才会祭献给神明“享用”。等闲时候,神明是吃不到这种“大菜”的。
再看这些罐中女子,“他”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这些罐子的罐口,大约只比女子们的脖子粗一点。这就意味着,女子要把头钻进罐子里,或是让身体从罐子里出来,是绝无可能的。
那这些女人,是怎么被塞进这些罐子的?
“他”略有听闻过,如果把人骨用醋泡个十天,骨头就会变软,甚至可以打成一个结。
先不提这种方法可不可行,几千年前的人,会想到用这种方法来处理尸骨吗?
如果能想到,那这里上千的尸骨,要用多少醋来浸泡?
虽然早在公元前8世纪,中国就有了关于醋的文字记载,但是醋在古代,属于比较贵重的奢侈品。
例如周朝时,《周礼》一书记载:“醯人掌五齐、七菹”。
“醯人”就是周王室掌管五齐(酿酒的五个阶段)、七菹(韭、菁、茆、葵、芹、菭、笋七种腌菜)的官员。
“醯人”需要先熟知酿酒技术,才能酿醋;
且“醯人”的官员规模,在当时已经仅次于酒。说明醋及相关制品,在皇帝饮食中,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
再比如,南北朝时,官员、名士间相互宴请,把有无醋作调料,视为这场筵席,是否高档的标准。
所以用醋泡尸骨,使其软化后,再塞入罐中的做法,如果尸骨数量极少,或许还可行;但像这祭祀殿中,如此规模庞大的尸骨,再用这种方法,就几乎不可能了。
如果从外部装不进去,那从内部呢?
“他”暗自思索,然后有了一种令人震惊的想法:
这些女人,该不会从罐里长出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