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姐妹花都想把我留在这个家里

第140章 终是乱了心(1/2)

虾皮小说【m.xpxs.net】第一时间更新《富婆姐妹花都想把我留在这个家里》最新章节。

“苏浔,我的脚好摸吗?”

“......”

苏浔抬起头,无语的看着楚攸悠。

这是什么逆天问题?

“好摸。”

苏浔没有故意吹捧楚攸悠。

润滑细腻,水嫩扣弹,确实好摸。

这是事实,而非随意捏造。

楚攸悠笑意盈盈,面露好奇,道:“那和攸雨的脚比起来,谁的更好摸?”

“......”

明白什么的苏浔,用力的扯了扯嘴角。

女人的胜负欲还真是强,连自己的妹妹也要比一下。

“姐,你的脚更好摸。”

苏浔挤出一丝笑容。

这次,他是在胡说八道了。

之前苏浔给楚攸雨扭伤的脚踝上过药,所以也算是摸过楚攸雨的脚。

老实说,他分不出来,这对姐妹花谁的脚更好摸。

毕竟都是不折不扣的大美女,每一个人的脚都是那么的美,触感也大差不差。

只不过有求于楚攸悠,苏浔只能这么回答。

“苏浔,你当着大姨子的面,说自己老婆的脚,没有其他女人的脚好摸,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楚攸悠的俏脸上没有喜色。

因为她知道苏浔是在胡说八道。

苏浔无奈的摊了摊手,道:“姐,如果我说攸雨的脚更好摸,你拿公司的事情压我怎么办?”

“那你就不怕攸雨事后找你算账?”

“天知地知,姐知我知,攸雨又不知道。”

苏浔咧嘴笑着。

楚攸悠振振有词道:“我是姐姐,我当然会把这件事情告诉我妹妹。”

“如果是姐你的话,攸雨不会生气。”

“......”

楚攸悠哑口无言。

以她那傻妹妹的脾性,就算说没有她漂亮,也不会生气。

何况只是说没她的脚好摸了!

“刚才的事情,我这几天都不敢再下水了,但我不会这么轻易的就饶过你,不然,你们公司的项目敢延期第二次,就会敢延期第三次。”

楚攸悠看着远处的高楼大厦沉思片刻:“今天中午的饭菜不错,晚上再给我做一顿,这次你们公司项目延期上线的事情,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楚攸悠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

要把这个男人留在身边陪自己一个下午。

可不会这么轻易的就放他走了。

“好吧!”

苏浔点头答应。

他完全没有拒绝的资格。

谁让他违约了呢?

只要能让楚攸悠开心,就算让他光着膀子,跳钢管舞都不带一点犹豫的。

......

又给楚攸悠捏了一分多钟的腿。

楚攸悠坚硬的小腿,才慢慢恢复柔软。

从楼顶下来,楚攸悠走进房间。

等她从房间里出来时,手里多了一件粉色的衣服。

“把你身上的湿衣服换了吧!

天气这么热,一两个小时就能晒干。”

走到苏浔面前,楚攸悠把手里的衣服,扔给了苏浔。

苏浔低头看了看,那是一条修长宽松的衣服,像是一件睡衣。

衣服里面,还裹着一条男士泳裤。

“这谁的衣服?”

“我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试婚一个月,傲娇老婆的人设崩了
试婚一个月,傲娇老婆的人设崩了
。安尘身为异能司的一员,每天忙到昼夜颠倒,家里人担忧他的终身大事,继续给他安排相亲。没想到一个巧合,安尘坐在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女总裁的面前。秦心妍面若寒霜,“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照顾家庭。安尘放心一笑,“巧了,我也是...
火工头陀
你说什么?我又变成穷光蛋了?
你说什么?我又变成穷光蛋了?
景苑之是一个孤儿,辛苦打拼了半辈子,发现自己只是一本玛丽苏无脑文里面的不知名配角,只出现了一次的那种。就在她功成名就,准备享受生活的时候,被车压死了,还是被五辆车压成肉泥的那种,试问,谁有她惨?压死她也就算了吧,那四位男主还嫌弃她身体太硬阻挡了他们追向女主的速度。事后没有一点儿歉意也就算了,就因为女主觉得她长得太精致明艳就哭戚戚的说男主们是不是因为她长的好看所以才没有及时的追上她的。其实也就晚了
翼翼生辉
仙帝传人在都市
仙帝传人在都市
关于仙帝传人在都市:康宁一直以为他的师父是个江湖郞中,后来又觉得像个神棍。直到他拳打武道宗师、脚踢金丹元婴,才知道自己不小心成了仙帝传人,而且还接了一个牛笔闪闪的任务,去寻找开启仙界的钥匙。
又见秋叶寒
神医归来:十个女囚为我杀疯了!
神医归来:十个女囚为我杀疯了!
十个女囚为我杀疯了!:陆荣为修炼阴阳神功,被师父坑进女子监狱,三年间与女囚“深入交流”,习得绝世武学。出狱当天,高冷小妈接他救家族,反被仇家堵门,他两耳光抽翻富二代,徒手暴揍全场!家族濒临破产?他淡定上门退婚:“林家,还我一个亿!”未婚妻却与京城阔少偷情,反被当场抓包。陆荣冷笑:“钱不要了,婚约作废!”转身却被十个女囚追上门:“说好的回来双修呢?”从此,他左手商战逆袭,右手神功打脸,一边查父亲失
天生拼搏人
逍遥山水
逍遥山水
简介1:世界末日那天终于来了,但是毛事都没有发生,张贤觉得自己被深深滴欺骗了,心灰意冷之下感觉再也不会爱了,于是他决定大学毕业后回老家种田归隐山林……简介2:从偏僻小山村考进重点大学的张贤,因为一次奇遇,决定毕业后再次回到生养自己的家乡。种田打猎搞个农家乐,闲来干点偷鸡摸狗的行当,啊呸,是闲来逗鸟遛狗养点小宠物,总之,这是一个寄情乡土、逍遥山水的故事……主角有什么特异功能不?身怀真气算不算?
骆驼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