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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瓴,你应该理解我,你被人睡了,最痛苦的人应该是我。”
“你那么爱我。为了我,连城里的工作都放弃了,我怎么忍心把你赶出去。”
“你出了这样的丑事,名声算是坏掉了。这件事要是传扬出去,你就会被挂上破鞋游街。往后一辈子,都得活在别人的唾沫星子里。”
“你说说,现在除了我,以后谁还愿意要你?”
温菱迷迷糊糊中,听到一个令人恶心的声音在耳边絮絮叨叨。说出的话,让她恨不得一个耳刮子扇过去。
好让这逼赶紧闭嘴。
这什么型号的傻逼屌丝男,瞧瞧这什么脑残发言?
她就感了个冒,吃了片药,不至于让她遭受这种渣男语录荼毒吧?
温菱用力睁开眼睛。
等视线清晰,她才发现不对劲:这不是她家!
这个家,又破又穷,还脏得一批。
墙面熏得乌黑,地面是土,坑坑洼洼。
左手边有个黑色笨重的四方橱,上面挂着一截看不出花色和颜色、又打了补丁的油腻腻的布帘子。
对面是一张粗制滥造的四方桌,桌旁小矮凳上坐着一男一女。
女的穿着一件碎花汗衫,男的穿着白汗衫、麻灰色褂子。
都用鄙夷的目光斜视着她。
她低头,入目第一眼,是脚上那双极具年代特色的解放鞋,上面还沾满了干掉的泥巴。
腿上穿着一条打了补丁、洗到发白的蓝灰色裤子,上身是一件白底碎花的褂子。
放在膝头的手,正绞在一起,白皙、纤细。
右手食指还有长期握笔磨出的硬茧。
这谁的手?
她是谁?
这是哪?
大脑突然传来一阵眩晕,她闭了闭眼,险些摔倒在地上。
等眩晕过后,脑海中突然就多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这个场景,发生在原主跟着这个叫赵加宝的男人,从省城来到乡下第三天。
原主叫温瓴,高屋建瓴的“瓴”。
是温家大小姐。
一个大小姐,偏偏喜欢上了一个农民的儿子,为他神魂颠倒,爱得死去活来。
不惜放弃已经到手的正式工作,也要跟着赵加宝回乡下结婚。
两人前天下午刚回家,昨天才做完婚前体检,本来打算下周一去领证。
结果今天,赵加宝的同学来找他,赵加宝和他娘出门不在家。
原主得了赵加宝嘱咐,让同学来了在家稍等他一会儿。出于待客之道,原主给同学倒了一杯水。
同学喝完没多久,就疯了一样把原主拖进了里屋。
被回家的赵加宝给堵了个正着。
一场狗血淋头的“捉奸”大戏,“奸夫”叶明翰被赵加宝他娘指着鼻子骂,并威胁叶明翰,要写信去部队,告他流氓罪。
赵加宝唉声叹气,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委屈求全出面说和。
母子俩一唱一和,逼叶明翰签下合约,承诺以后每个月的工资,都要交给赵加宝一半。
就可以把这件事给私了。
原主记忆里,叶明翰看着她欲言又止。
但是原主当时,又羞又怕,只顾着哭,由着赵加宝替她“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