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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有道理。
金小少爷可不就是会拿捏人,随口说的话就叫人没了法子,心甘情愿的听他指使,前边有金四少,后边有孟少帅,还都欢喜得很。
他腮帮子一鼓一鼓,左右开弓,一口包子一口粥,虽然耳尖红红,说出这样的话怪难为情的,但也有点得意,不就是哄人吗?谁还不会啊。
他说的话都是认真的,谁心疼他才会叫他拿捏了。
就是孟非臣这个情人实在不懂事,心知肚明,还要人哄,那么爱听好话,那些富商奉承的时候怎么这么不耐烦?
他得了答复,点点头就不理会了,认真的吃着早餐。
民以食为天,吃饭就是最重要的事,一会儿和窗外的金廷芳互动互动,一会儿给孟非臣顺顺毛,还不够他累的。
他埋头,吃得专心,突然听得孟非臣求教似的问了一句:
“照小少爷这么说,我要怎样才算乖点,不如我也称四少四哥?”
金元险些呛到,愤怒的瞪着他,这叫乖?这叫不要脸。
“我四哥年纪轻轻的,可不要一个比自己岁数还大的弟弟。”
孟非臣真的一点脸也不要,居然能这么自然的说出这样的话来,反正他是绝不承认自己忘了这件事的。
他颇为懊恼,真是叫人尴尬,孟非臣就不能晚几年出生吗?比他大了十岁,到时候老得也快,长得不俊了,还是这样促狭的脾气,他怕自己做喜新厌旧的负心汉。
不过也有好处,等孟非臣老,他还能走得稳稳当当,威震北平的孟少帅坐轮椅还得叫他推呢,哄他开心了他就推着人出门玩,惹他不高兴了他就把人丢下,和四哥玩去。
想想也是不错,金小少爷忍不住翘起嘴角,明明自己到货了怕做负心汉,可是设想以后的日子里全都是孟某人。
孟非臣看他梨涡一漾一漾的,不知道相到什么了乐成这样,连他的话都没听到,压着嘴角说话,还要倒打一耙:
“吃了早饭孟帅怎么说话还这么没力气?我都听不清你说什么?”
孟非臣挑了下眉:
“听不见,不知道自己说话声音多大,小少爷见谅?”
金小少爷生出点愧疚,他自己没听清怎么能赖孟非臣呢?不管怎么说人现在还是个聋子呢,欺负残疾人可耻!
自诩文明人的金小少爷殷勤地给夹了了一筷子小菜,正正的对着人说话:
“医生看过之后,肯定很快能好,你刚刚说了什么?再说一遍,我好好听。”
孟非臣觑着他,红润的嘴唇一张一合,控制着速度,把口型做得清清楚楚。
金小少爷自从知道他聋了之后,说话都是这样,时时刻刻注意着,只有顾着其他事才会忘了,两人说话交流少有不顺畅的时候。
孟非臣不至于被一句年纪之差勾起什么矫情心思,年龄摆在那,他老子生他的时候也没跟他商量,不然倒是可以和小少爷一般年岁。
而且,年龄大,也是有好处的,至少,那些年轻公子哥还在吃喝玩乐的时候,金廷垣已经是金家的主事人,孟非臣已经是北平城的一把手。
金小少爷还不晓得,自己是怎样的好便利身份,虽然自个年纪小,可是钱权两样,已经有人先经营好了。
可也就是年纪小,拿捏人的功夫不到家,想倒打一耙,反而被孟非臣一句话挑起愧疚之心,体贴的给俊情人夹菜舀粥。
俊情人顶着张俊脸,毫不客气的享受小少爷的伺候,瞧人这样乖巧,坏心思也没下去:
“我说,不是小少爷说的你哥哥就是我哥哥,怎么称四少四哥就不行了?小少爷自己是钻研学问的,难道不晓得,行文最忌讳前后不一致?”
“哪里不一致?”
他每天写完稿子,至少改上四五遍,相当用心了,文辞虽然生嫩,但朴实通俗,奇闻日报卖得可俏了,如今他可算得上一个作家,最听不得这样的话。
一板一眼的给孟非臣讲道理:“我只是这样说说,你年纪比四哥,叫四哥多不自在,四哥也别扭。”
说别扭还是收敛着词的,金廷芳怕是眼里冒火,骂骂咧咧,把公馆的屋顶震翻了不可。
大家各叫各的,你好我也好!
“我是不会自在,老生意人走江湖拜把子,也各论各的,八十几岁认十几岁毛头小子做长辈的也不是没有,大点的宗族这样的情况多了去了。”
孟非臣淡定自若,叫金元生气,好赖话都让你给说了,嘴皮子这么溜,做什么军人,去新政府当官和洋人扯皮去才对!
他抓了几个小包子,学了孟少帅的蛮横作风把人嘴给堵上:
“快吃吧,不是要去看医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