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大白话

第十二回 双宰辅畅谈俗弊 两书生敬服良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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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和先开口说:我听说你们那儿有个习俗,就是办丧事的时候,做儿女的最先考虑的不是让死者“入土为安”,而是因为要选一块风水宝地,就把父母的棺材放好几年都不埋,有的甚至拖两代三代的,大家还都这么干。搞得寺庙里堆的棺材像山一样,野外也到处都是临时放的棺材。而且一开始有能力选风水时拖着,后来没能力了,想简单埋了都做不到,最后死者根本没法入土。要是死者泉下有知,怎么能闭眼呢?

再说那些懂风水的,他们自己也有父母,要是真有好地方,为啥不留给自己用?要是选个好地就能发达,那这些懂风水的,有几个真发达了?现在拿着父母没入土的骸骨,耽误这么久,就为了求自己将来不一定能得到的富贵,做儿女的心里能安吗?这都是没明白“人杰地灵”的意思才这样的。像伏羲、文王、孔子的陵墓,长的蓍草用来占卜特别灵,别的地方就算有,质量差占卜也没用,这就能看出“人杰地灵”——是因为人杰出,地方才灵。

现在人选坟地,无非是想让子孙兴旺、怕他们将来衰败。但看历史上,陈氏兴旺有“凤鸣”的占卜,李氏兴起有“同复”的卦象,这是气数决定的,还是坟地导致的?占卜都有预兆,可见坟地好坏根本没啥用。天下事,不是大善不能转祸为福,不是大恶也不能转福为祸,《易经》里“积善余庆、积恶余殃”说得很明白。想靠坟地改变命运,根本就是“缘木求鱼”。与其花钱选坟地,不如照着《易经》说的,多给父母积德行善,这比靠坟地靠谱多了。

我觉得办丧事,没钱的就赶紧办,千万别拖;有钱的就选个高地方,避免水淹,这就是好地。这样死者才能安心,儿女也能问心无愧。这是我的浅见,不知道你们觉得对不对?

唐、多两人正要回应,吴之祥又说:我听说你们那儿,生了孩子有三朝、满月、百日、周岁的说法。富贵人家到时候不是摆宴席就是演戏,还杀好多猪羊鸡鸭。上天有好生之德,既然赐给人孩子,人却不体谅这种好生的意思,反而因为孩子杀这么多生灵。上天赐一个生灵,人却伤了无数生灵,那上天还何必再赐孩子呢?

父母有了孩子,都去庙里烧香许愿,希望孩子将来无灾无病、长寿有福。但为了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就杀这么多生灵、花这么多钱,这是在给孩子造孽,到时忏悔都来不及,还指望啥长寿?往往穷人家的孩子活得长,富贵家的孩子反而容易早夭,虽说不全是这个原因,但也该引以为戒。

做父母的,要是把给孩子办宴席的钱,用来周济穷人、买生灵放生,都不用去求福,福自然会来。

还有,我听说你们那儿有把孩子送到寺庙当僧尼的,还管他们叫“舍身”,说这样能得到神佛保佑,生病能好、短命能变长。这都是僧尼骗人家的话,可老百姓还真就当真了,搞得世间僧尼越来越多。这事儿虽说没什么大害,但僧尼多了,就会导致世间阴阳失衡,还会生出不少淫乱的事。

我觉得,要是有老百姓想把孩子送进寺庙,当地长辈就该劝他们:“寿命是上天注定的”“没有后代是大不孝”。时间长了没人“舍身”,这风气自然就没了。世间僧尼少了,阴阳就能平衡,还能保住不少女子的贞洁。那些好色的僧尼,这辈子奸淫的可不止一个妇女。我的想法对不对,也请你们指教。

吴之和接着说:“我听说你们那儿有打官司的说法。我读古书时,对‘讼’字的意思大概了解一点,但我们这儿从来没有这种事,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产生的。仔细打听你们那儿打官司的原因,才知道缘由不少:有的是因为拌嘴闹矛盾,一点事都不能忍;有的是因为算计财产,最后吵起来。就因为一时赌气,最后告到官府去。一旦打起官司,双方就互相控告个没完。

一开始,双方都挖空心思、耍弄笔墨,不光随便编瞎话,还把毫无关系的事硬扯进来,只求能让官府重视,根本不管会不会丧尽天良。官司打起来后,就算要花很多钱,也一点不心疼;整天在公堂上跪着,也不顾及自己的脸面。

就算官司侥幸了结,花了无数钱财,弄得人焦头烂额,已经够难受了;要是运气不好,中间又出什么岔子,官司拖上很久,那时就算想凑合了结,也由不得自己了。家境因此变衰,事业也因此荒废。这都是因为不能容忍,才弄得身不由己,就算后来醒悟了,也来不及了。

更奇怪的是,还有一种挑唆人打官司的人,他们哄骗那些老实人,勾引他们去打官司。这些人捕风捉影、耍手段设圈套,要么诬告好人,要么随便牵连无辜的人。把人引上打官司的路后,自己就在暗地里分好处;要是事情败露了,他们就溜之大吉。老百姓不懂事,常常被他们骗,没有不遭殃的。这固然是挑唆打官司的人造孽太多,但也是那些被挑唆的人自己贪心,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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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看,打官司这事儿,不管你有多横、有多会耍花样,时间长了,终究对自己没好处。所以《易经》才说“打官司最后没好结果”。要是世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共同形成好风气,哪还会有官司呢!

再说说你们那儿的习俗,总有人杀耕牛。我原以为是用来祭祀的,仔细打听才知道,竟是那些市井小人想赚钱,而那些嘴馋的人就争相买去吃。完全不想人离了五谷活不了,五谷离了耕牛种不出来。牛是养活世人的根本,不想着报答,反倒把它吃了,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虽说这牛不是因我而杀,我一人也吃不了多少,但要知道,老百姓杀牛是为了赚钱,要是善良的君子都坚决不吃,没人买,牛肉只能烂掉,他们还会再杀牛吗?可见杀牛的固然有罪,但吃牛肉的人罪更大。论罪的大小,杀牛的算是主犯,但他们大多是市井里的蠢人,只知道逐利,哪懂得善恶有报的道理?况且世上的牛,说不定就是这些人的来世呢?

依我浅见,《春秋》讲究“对贤德的人要求更严”,这罪似乎该全算在买牛肉的人身上。要是仁人君子一辈子都不碰牛肉,比吃斋念佛强百倍,冥冥之中肯定有好报!

我还听说你们那儿请客,常常摆一桌子珍馐美味,奢华到了极点。摆好桌椅,宾主入座后,除了十几种果盘冷菜,酒过一两巡,就上小盘小碗的菜——南边叫“小吃”,北边叫“热炒”——少的四八种,多的十几到二十多种,中间还可能上一两道点心。小吃上完才上正菜,正菜数量极多,碗也特别大,一般八九到十几种。

主人这么费心准备,可客人在吃小吃时就已经饱了,后面上的菜不过是摆着看看,就跟供品似的。更奇怪的是,这些菜不管好不好吃,只认价钱贵的。因为燕窝贵,一道菜能抵过十道菜的花费,所以宴席必定拿它当压轴的。也不嫌它像粉条,也不嫌它没味道像嚼蜡。等到吃完,客人只当吃了碗粉条、喝了半碗鸡汤,主人却觉得客人吃的全是银子,这不是搞笑吗?

主人招待客人,偶尔多花点钱弄几道好菜,这也没什么,但得是真好吃的。要是主人花了钱,客人却吃得像嚼蜡,这种浪费就太让人费解了。

我们这儿燕窝特别多,价钱也便宜,穷人都拿它当粮食代替,没人把它当菜吃。以前市场上交易,一升粮食就能换一担燕窝。老百姓觉得它没味儿,还不如米谷香,所以很少有人吃;只有穷人家会多存点,以防备荒年。没想到你们这儿把它当成菜里的头牌。可见人的口味,真是各有各的喜好。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鱼图它新鲜,熊掌图它肥美。现在你们把燕窝当美味,不知道图啥?要是图它淡,那不如嚼蜡;要是图它滋补,宴会可不是补身体的时候,况且一肚子荤腥,一点燕窝哪能补到人?要是想靠它装门面、显富贵,那不如直接把元宝放菜里?——其实燕窝再贵,又能靠这显什么富贵呢?

这都怪世人眼界太浅,把燕窝看得太金贵,以至于传着传着就成了菜里的头牌,还有主人亲自端这道菜的。这在你们那儿是待客的礼节,但在我们这儿看来,就跟捧着一碗粉条上来似的,实在肉麻又可笑。幸亏你们那儿倭瓜便宜,要是它比别的菜都贵,肯定就把它当头牌了。到时候宴会上,主人恭恭敬敬地端一碗倭瓜上来,不得让人笑喷?

要是不管菜好不好吃、有没有味儿,只认贵的当回事,时间长了,宴会上没别的可炫耀的东西,说不定就会把珍珠煎了、美玉煮了,或者煮黄金、煨白银当头道菜了。

以前朝廷的士大夫写过一篇《五簋论》,以此来告诫世人宴会不能太奢侈,菜以五样为限,所以叫“五簋”。里面说的不丰不俭,恰到好处,能算千古不变的道理,后代人最该学。我们至今还严格遵守这个规矩。可惜这说法没传开。要是懂得惜福的人,把《五簋论》刻印流传,在乡里时常劝诫,宴会不那么奢华,平时吃饭也节俭,回归纯朴,还怕家里不富足吗?这话可能有点迂腐,不合时宜,但后世的君子,说不定会采纳呢?

吴之祥又说:“我听说你们那儿有‘三姑六婆’这类人,一旦让她们进了门,妇女们没见识,常常被她们坑害。要么被骗走钱财,要么被拐走衣物。等妇女们发现她们的坏心思,又怕声张出去被家里长辈知道,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替她们隐瞒。这还都是小事。

最可恨的是,来往时间长了,彼此熟络亲近后,这些人肯定会在里头动歪心思,搞出奸情来,以此作为从两边骗取钱财的手段。刚开始怂恿的时候,要么用美酒迷乱妇女的本性,要么用淫荡的言辞动摇她们的心思。一旦能说上话,不是吹嘘某个人多有钱,就是夸赞某个人有多英俊。比如哄骗妇女去庙里烧香、引诱她们去山上朝拜,手段层出不穷。总之,这些人一旦动了手脚,就算是坚守贞洁、冰清玉洁的女子,也跳不出她们的圈套。甚至还有男的假扮成女的,暗地里搞奸骗,各种污秽不堪的事,多的没法说。好人家的妇女因此失身的不知道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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