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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来水公司、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何义勇用老房子的证件办水电,他们没核实就给通了;
? 县打非治违办:收到违建报告后,既没上报,也没采取措施,任由何义勇“边建边查”。
用调查组的话说:“这栋楼是‘违法出生’,又‘违法长大’,最后以‘违法的方式倒塌’。”
四、追责: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
4.1 被判刑的5个人
2021年7月29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5人:
? 何广林(何义勇的父亲):牵头违建,找无资质的人施工,对房屋结构缺陷负主要责任;
? 何贵芳:没资质就接活,施工时完全不按规范来;
? 何春养:挖地基时不做防护,直接导致楼塌;
? 何超:现场指挥开挖,不管毗邻建筑的安全;
? 何建峰:开挖工人,明知有风险还继续干活。
2022年4月29日,苏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刑,其中何广林、何贵芳刑期最重。
4.2 被处理的20名公职人员
除了直接责任人,20名公职人员也被追责:
? 云善村塘介脚组组长何义辉:帮弟弟违规办水电,被督促辞职;
? 村党总支委员何波静、副书记何勤松:巡查不到位,违规签字,被党内严重警告、免职;
? 卢阳镇原党委书记朱社平、汝城县自然资源局原局长王坚等17人:要么监管不力,要么督办不到位,分别被政务记过、警告,有人还被诫勉谈话;
? 汝城县副县长王明星:分管“打非治违”不力,被谈话提醒。
这些处理在2021年10月底前全部落实,没有一人“漏网”。
4.3 被问责的单位
? 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被约谈,要求写书面检查;
? 卢阳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向汝城县委县政府作检查;
? 汝城县委县政府:向郴州市委市政府作检查,时任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 郴州市监委还向汝城县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要求彻底整改自建房安全问题。
五、警钟:事故后,湖南做了这些改变
5.1 全省范围的“地毯式”排查
2021年6月22日,湖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在长沙主持安全生产约谈会,直接点了汝城县的名。会后,全省立刻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质差的地方,还有那些“又高又窄”“擅自加层”的自建房。
汝城县搞了“一房一责任人”制度,每个村都有网格员,天天巡查自建房。对没验收、有隐患的房子,一律不准出租、经营;对违法建房的,发现一处拆一处。
5.2 规范自建房的“规矩”
湖南省住建厅联合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出台了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 地质差、超过3层或300平方米的自建房,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 严格限制自建房高度,不准再建“纸片楼”;
? 建筑工匠必须培训考核,合格了才能上岗,不然不准干活。
在郴州,城管部门对违法建设“零容忍”:截至2023年,共立案279件,拆除违法建筑150多处,面积超2.3万平方米,罚没款2292万多元。
5.3 堵上“水电审批”的漏洞
针对何义勇用假证办水电的问题,湖南要求:所有部门共享违法建筑信息,只要是违建,一律不给通水、通电、通气、通网。同时,鼓励群众举报违建,一经查实就给奖励。
汝城县还搞了“信息化管理”,村民建房从审批、施工到验收,全流程线上记录,谁都没法“暗箱操作”。
六、不该忘记的教训
6.1 自建房安全不是“小事”
汝城这起事故,暴露了全国自建房的通病:有人为了省钱,找无资质的施工队;有人为了多租钱,擅自加层、改结构;还有地方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出了事才后悔。
这些年,农村自建房改成商铺、民宿的越来越多,但安全意识没跟上——就像这栋7层楼,如果当初有人好好管,有人按规范建,5条生命就不会消失。
6.2 监管不能“走过场”
从村到县,多个部门都对这栋违建“放了水”:下了停工通知不跟进,见了违法施工不制止,办水电时不核实——正是这种“层层失守”,才让违建楼立了4年,最终塌了。
事故后湖南的整改证明,只要监管“动真格”,违建就能管住。比如郴州的“周调度、周通报”,汝城的“网格员巡查”,都是把安全“抓在平时”,而不是等出了事再补救。
6.3 安全意识比什么都重要
何广林如果知道“没钢筋的地基会塌”,就不会这么建楼;何春养如果知道“挖地基会影响邻居”,就不会盲目施工;那些租房子的人,如果多留意“楼稳不稳”,也许就能躲过灾难。
事故后,湖南在农村搞了很多“建筑安全宣传”,教村民看图纸、辨隐患——因为对普通人来说,“知道危险”比“事后追责”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