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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工作起初并不顺利。7月1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反馈消息,在绛县专案组送检的第一批血样中发现了重要数据信息。专案组立即调整方案,划定了重点排查区域——古绛镇。然而,排查后没有突破。
专案组没有气馁,他们根据相关信息的串并和关联,确定了新的重点区域——陈村镇。陈村镇位于绛县的另一个方向,距离案发地有一定距离,但警方相信科学的判断,决定继续深入调查。
7月18日,陈村派出所副所长张明雷冒着大雨到专案组划定的重点区域排查,对可疑人员进行采血。连日来,他每天都工作十几个小时,经常忙得一天只吃一顿饭。
7月19日早8时,大雨倾盆,绛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张海卫小心翼翼地抱着检材箱上了汽车,将检材送往运城市公安局。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早一天把检材送到实验室,就早一天抓获犯罪嫌疑人。"
7月20日夜,运城市公安局法医刘彦军在分析检材时,发现了一条重要的DNA数据。他激动地将这个消息报告给上级。随后,绛县公安局局长巩建明、副局长于晓峰、刑警大队大队长吴姿胜带着人口信息资料连夜赶到运城市。通过综合研判,6人被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等待DNA比对结果的时间异常漫长。专案组全体成员都在焦急地等待着。7月21日凌晨1时许,DNA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28岁的朱某被成功比中!当刘彦军激动地大喊"就是他、就是他"时,所有人都抱在一起,流下了激动的泪水。6年的艰辛、委屈、痛苦和彷徨,在这一刻都得到了释放。
值得一提的是,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一块清朝的石碑发挥了关键作用。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陈村镇的一个宗族可能与凶手有关,但该宗族的姓氏与之前的线索不符。后来,警方在一块古碑上发现了线索,原来这个宗族的祖先是从其他地方过继过来的,因此姓氏发生了变化。这一发现帮助警方最终锁定了嫌疑人的家族。
七、真相大白
2016年7月21日凌晨,警方迅速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归案。面对确凿的证据,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随着朱某的交代,案件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案发当天,朱某正在西沟沟底闲逛,中午时分在一处地方睡觉。下午2点左右,他被在溪边嬉戏的三个女孩吵醒。看到三个女孩在溪边玩耍,朱某起了歹念。
他冲到三个女孩面前,威逼她们上山进入窑洞。进入窑洞后,朱某把三个女孩的手捆绑在一起,让她们蹲下。观察到窑内无人后,他先掐死了杨某,并用砖头猛击杨某的头部,之后掐死了赵某,最后 猥 亵 并掐死了吉某。
作案后,朱某害怕事情败露,便抱了一堆带刺的树枝堵住窑洞口,然后仓皇逃离现场。下午4点30分左右,他担心女孩的家人会来找,便沿着大路走到翼城县,从那里乘出租车回家。
回到家后,朱某将事情告诉了家人。家人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自首,一派主张逃走。最终,朱某的父亲给了他800元钱,让他逃到外地去,告诉他"能活一天算一天"。
朱某开始了逃亡生活。他在外地躲藏了两年,期间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处处忍气吞声。他不敢交朋友,也不敢谈恋爱。偶尔上网,也只是查看案件的进展,生怕暴露自己的行踪。
两年后,朱某以为风头已过,便悄悄潜回绛县。他在县城打工一段时间后,就回到陈村镇的父母家中住一个月,然后再外出。2015年,朱某和家人认为警方已经放弃了调查,于是他决定结婚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7月21日,朱某被警方抓获。他的家人因涉嫌包庇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告破的消息迅速传遍了绛县。7月22日,当警方押解朱某到现场指认时,绛县万余名群众聚集西沟,高喊着"大快人心罪有应得"。部分群众还自发购买鞭炮,到绛县公安局门前、西沟窑洞前燃放,甚至出现鞭炮销售一空的场面。晚上,所有饭店灯火通明,百姓举杯庆祝案件告破。
八、犯罪背后的故事
在审讯过程中,警方了解到了朱某的成长经历,这或许能解释他为何会犯下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
朱某于1988年出生在绛县陈村镇东井下村。他的父亲对他要求很高,经常贬低和打击他,这让朱某从小就充满了自卑感和屈辱感。他的奶奶和父亲经常叫他"傻子呆子",这让他感到特别气愤。
朱某在学校里也没有朋友,他觉得同学们都看不起他。他成绩不如别人,家庭条件也不好。初中时,他只有一条裤子可以穿,整整穿了三年。
尽管如此,朱某在初三时还写过作文《我的理想》,那时他觉得自己能考上大学,想当一名农业技术科研人员。然而,上高中后,他迷上了上网,整天泡在网吧里,逃学、打游戏、浏览黄色网站。为了省钱上网,他经常一天只吃一顿饭,只买一瓶水喝。
最终,朱某辍学回家。他想继续读书,但父亲不同意;当父亲同意时,他又不想读了。之后,他去外地打工,但每份工作都干不长久。他心高气傲,却又什么事都干不成,对自己感到非常失望。
朱某在供述中说,他当时并没有想杀人,但还是把三个女孩都杀了。这可能与他当时的心情有关,因为他当时有自杀的想法。他说:"人越到低谷的时候就越会做错事吧。"
被捕后,朱某在看守所里想得最多的是这辈子彻底完了。他特别羡慕那些有稳定工作的人,他们上班下班、结婚生子,生活特别有规律。他也为自己连累了家人而感到愧疚,尤其是他的姐姐因为他而离婚,他的父亲一生要强,却因为教子无方而名声扫地。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朱某说他很后悔,常常自责。他表示,如果有来世,他愿意做一条狗,看一辈子门。如果他被判死刑,他希望把自己的器官捐献出去,对社会做一些补偿。
九、正义的审判
2018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朱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在法庭上,朱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某的家人因涉嫌包庇罪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朱某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复核,并核准了死刑判决。2019年,朱某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个犯下滔天罪行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件审理结束后,三名女孩的家属终于得到了一些安慰。虽然他们的孩子再也回不来了,但正义得到了伸张,这多少能告慰三个女孩的在天之灵。
十、破碎的家庭与永恒的伤痛
案件虽然已经告破,但三个女孩的家庭却永远无法恢复原状。她们的父母在经历了丧女之痛后,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杨某的母亲在2014年再婚,并生下了一个儿子。然而,命运再次打击了她,2015年,她的丈夫因病去世,她再次成为了单亲妈妈。尽管如此,她依然坚强地生活着,为了新的家庭,也为了已经离去的女儿。
赵某的母亲在离婚后,放弃了小儿子的抚养权,独自生活。她常常在夜深人静时翻看女儿的照片,回忆女儿生前的点点滴滴。她多么希望这一切只是一场噩梦,醒来后女儿还在身边。
吉某的母亲则一直生活在内疚和自责中。她不知道该如何向自己的妹妹交代,因为吉某是她收养的孩子。每当看到妹妹的眼神,她都感到无比的愧疚。
这三个家庭的悲剧也影响了他们周围的人。村民们谈起这起案件,无不摇头叹息。他们看着这三个家庭从幸福美满到支离破碎,无不感到痛心。
案件告破后,三位母亲都来到公安局,感谢民警们的辛勤付出。她们说,虽然孩子已经回不来了,但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她们的心里稍微好受了一些。她们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提醒更多的家长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也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