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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团伙里能请来一个"师傅",是一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风水大师"。这位"师傅"会通过观察地形、风水来确定大致方位,再由其他人使用探针探查墓葬具体位置。有时候,团伙对于去哪儿挖也是一头雾水,看见有前人挖过的洞,便在那附近再挖挖,希望能"捡漏"。
这种毫无章法的盗墓方式,不仅对文物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也让警方的侦查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因为他们没有固定的作案模式,也没有专业的设备,完全是随机选择目标,这使得警方很难预测他们的下一个目标。
对于盗掘出的文物,这些盗墓者也是一知半解,定价非常随意。例如,后来被鉴定为三级文物的"汉青铜弩机",被犯罪嫌疑人仅以3000元的价格倒卖。很多卖不出去的文物,犯罪嫌疑人对它们的存放和保管也很不用心,顶多套个塑料袋就放进家中柜子或角落。
更令人气愤的是,有些文物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无知而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有个嫌疑人在供述中提到一只青铜锅具,称自己带回家后一直放在家门口,但后来因为下雨,青铜锅"破旧"了,他有些嫌弃便将它扔进了家附近的河塘里。还有很多他们觉得不值钱的文物,从一开始挖出来时就没带走,直接丢弃在现场。
盗墓者在盗挖文物、运输和反复倒卖转手时,也容易给文物带来不可逆的损害。像是潘才明卖出高价的一件文物,经鉴定为西晋胡人骑兽瓷盏,但其底座和顶部有部分缺失。这是因为盗墓者盗墓时不小心将它打破了,但慌忙盗走文物时没有带走残缺的碎片,这也给这件文物的修复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据了解,这件西晋胡人骑兽瓷盏虽然因为有残缺,被评级为一般文物,但其本身仍为越窑精品。越窑是中国古代南方着名的青瓷窑,生产年代自东汉到宋,主要出产于越州境内,也就是今天的浙江省宁波市和绍兴市,嵊州也是越窑的产地之一。
这件越窑青瓷灯盏有一个底座和灯柱,上面有一个油盏。灯柱堆塑得比较细腻,纹饰比较丰富,主体是胡人骑兽的形象,堆塑的有兽形,还有一个胡人形象,上面还有很多飞鸟。这件青瓷不仅有着很高的艺术价值,还蕴含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它的外观造型正是西晋时期不同民族、文化之间交流融合的一个重要印证。
然而,这样一件珍贵的文物,却因为盗墓者的无知和粗暴而遭到了破坏,这让文物专家们痛心不已。
七、文物保护的司法创新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了专案组面前:如何对这些被破坏的文物进行修复和保护?特别是那些已经无法追回的文物,以及那些已经遭到损坏的文物,该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潘才明为倒卖文物牟取经济利益,组织其他两个盗墓者盗掘古墓,致使文物西晋胡人骑兽瓷灯盏受损,除了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还能做些什么?"这是此案承办人盛俊辉思考的问题。
盛俊辉认为,在依法打击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的同时,也应当依法追究侵害文物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为文物保护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嵊州市检察院在进一步确认涉案西晋胡人骑兽瓷灯盏的来源、因盗掘而损坏等基本事实后,鉴于潘才明等3人共同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危害文物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2023年3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履行诉前公告程序。
立案后,又有一个新的难题出现:该让他们怎么赔,赔偿多少?盛俊辉告诉记者:"涉案文物本体的价值是比较难精准评估量化的,我们研判后认为,应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对涉案文物的修复费用。至于赔偿数额,经与公安机关、文物行政部门等对接,我们明确以行业协会评估、价格认定中心认证的方式对涉案文物修复费用进行鉴定评估。最终,结合文物等级、受损程度、修复所需材料、工艺等因素认定修复费用为2万元。"
2023年7月11日,嵊州市检察院向嵊州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控潘才明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并诉请判令潘才明等3人共同承担涉案瓷灯盏残件修复费用2万元。
这一创新做法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不仅追究了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要求他们承担文物修复的费用,为文物保护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
在办理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系列案件时,嵊州市检察院还进一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会同主管部门出台工作机制,推动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古玩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15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排查古玩店铺60余家次,推动古玩市场规范发展。
此外,嵊州市检察院还支持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可移动文物综合性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建议》政协提案,实现公益诉讼与政协提案双转化双促进,共同推进做好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构建文物安全长效机制。
这些创新性的做法,不仅打击了文物犯罪,还从源头上预防了文物犯罪的发生,为保护国家文化遗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八、惊心动魄的取证过程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专案组面临的不仅是复杂的案情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还有恶劣的自然环境和潜在的人身危险。浙江的夏季多雨多台风,气温常常高达40多度,而古墓葬多深藏山林,办案民警为了查证取证,不论刮风下雨、高温酷暑,都坚持在山林中工作。
专案组民警汤浩洋就曾多次遭遇危险。有一次,他和同事一起到山顶开展现场辨认,作为开路者,他拿着砍刀劈柴清障。由于树林枝桠横亘、路况不明,他一不小心一脚踩空,掉入了嫌疑人盗掘的盗洞之中,而这个盗洞有2米多深!
"脑子一片空白,还好很快踩到地上。"汤浩洋回忆道。最终,他被同事"救"了出来。"想过遇到蛇、虫,怎么也没想到会掉进盗洞。"虽然挂了彩,但汤浩洋并没有因此掉队,继续坚持工作。
除了汤浩洋,其他办案民警也都经历了各种困难和危险。他们不仅要在恶劣的环境中工作,还要面对可能存在的有毒植物、野生动物等威胁。然而,这些困难都没有阻挡他们追查真相、保护文物的决心。
在取证过程中,嵊州警方还积极对接经营鉴定、微拍等网络公司线上文物交易数据10万余条,对嵊州市古玩市场的23家店铺开展摸排,张贴有奖举报告示,研判形成高质量线索,扩案扩线。
通过这些艰苦的努力,专案组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的顺利侦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来之不易的证据,不仅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也为后续的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九、全链条打击的丰硕成果
随着案件的深入侦查,专案组发现这个盗墓团伙的活动范围远远超出了最初的想象。他们不仅在嵊州作案,还在浙江、江西、福建、安徽等多个省份实施盗掘活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
为了彻底摧毁这个犯罪网络,专案组采取了全链条打击的策略,从盗掘、运输到销赃的每一个环节都不放过。通过4波次集中收网行动,专案组成功串并案件80余起,摧毁团伙5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7人,追缴赃款160余万元,扣押追回文物1332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36件。
这些文物涵盖了从春秋战国到明清时期的青铜器、玉瓷器、陶瓷器等,时间跨度超过了2000年。其中,既有明清时期的精美瓷器,也有春秋战国时期的青铜器,每一件都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这些文物,涵盖从春秋战国到明清时期的青铜器、玉瓷器、陶瓷器,如果借由盗墓者流入民间,对文物研究是极大的损失。"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王鑫君介绍道。"能追回这些文物,真的是一种幸运!"
在追缴的文物中,有一件战国时期的错金铭文铜戈尤为珍贵。这件文物保存完好,上面的错金铭文清晰可见,是研究战国时期军事和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还有一件汉代的青铜弩机,虽然被犯罪嫌疑人以3000元的低价倒卖,但经鉴定,它是一件三级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更令人欣慰的是,专案组还成功追回了一件西晋时期的越窑青瓷灯盏,尽管它已经有部分残缺,但仍然能够看出其精美的工艺和独特的艺术价值。这件青瓷灯盏的主体是胡人骑兽的形象,反映了西晋时期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当公安机关把收缴的文物都移交给文物保护部门后,心中的一块石头才终于落地。嵊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郑杨炜表示:"不管它是一般文物还是等级文物,都是我们祖宗留给我们的瑰宝。"
十、法律的严惩与警示
经过漫长的侦查和审理,这起系列盗掘倒卖文物案终于迎来了法律的审判。2023年6月,嵊州市法院以被告人赖和伟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2024年3月,嵊州市法院以被告人潘才明犯盗掘古墓葬罪和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潘才明与其他两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需共同支付修复西晋胡人骑兽瓷灯残件新损伤2万元。潘才明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2024年5月,绍兴市中级法院对潘才明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潘才明的上诉,维持原判。其余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处置。
最终,此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系列案共串并案件80余起,摧毁盗墓团伙6个,提起公诉11件43人,立案监督、追捕追诉17人,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人,追缴赃款160余万元。1492件文物被追回,其中三级以上珍贵文物36件,现已转交给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
这些案件里,最早的盗墓案发生在2012年,最近的则是发生在2022年1月,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快落网之前还在作案。这表明,这个犯罪团伙的活动已经持续了十多年,直到被警方彻底摧毁。
此案是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抓获人员和追缴文物数量最多的一起公安部督办案件,也是打击层次最深、产业链最完整的案件之一。通过办理这起案件,一举打掉了盘踞在浙东地区10余年的盗掘古墓团伙,摧毁了华东地区盗掘、倒卖、收赃古文物的组织框架,全链条打击了流窜在浙江、江西、福建、安徽等地的实施文物盗掘、倒卖、收赃的犯罪链条。
缴获的文物涵盖了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的玉石器、青铜器、陶瓷器等古文物,特别是缴获了大量的两宋文物,极大地保护了宋韵文化传承脉络,为提升文化软实力、丰富中华文化宝库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十一、文物的新生与保护
当这些历经沧桑的文物被移交给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后,它们终于回到了安全的环境中,等待着专业的修复和研究。目前,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对这些文物进行登记、修复、研究,而这些文物也将在今后研究古代的历史和文化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介绍,涉案文物经重新清理、盘点,现有陶瓷质文物700余件(套),金属质地文物700余件(套),石质文物7件(套)。其中各类三级珍贵文物共9件(套)。
越窑青瓷灯盏、青铜弩机等精美文物具备一定的文化艺术价值,下一步计划为这些涉案文物择机进行修复并拍照建档,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我们要给这些文物做详细的资料记录,把文物的尺寸、形状描述、里边的文化内涵,都要一一给予记录、查考资料来完善它曾经有的一些历史内涵。"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尹志红表示。
文物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除了法律的严惩,还需要加强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的长效机制。嵊州市检察院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不仅打击文物犯罪,还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制度建设。
通过办理这起案件,嵊州市检察院不仅成功打击了文物犯罪,还推动建立了一系列文物保护的长效机制,为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