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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5点多,手机铃声响起,正在等待犯罪嫌疑人电话的市公安局局长朱潘杰拿起电话问道:"喂,小屠吗?"电话那头传来屠家奇的声音:"你是谁?"朱潘杰回答:"我是公安局长朱潘杰!"
 没等屠家奇再次发话,朱潘杰厉声喝道:"小屠,我看你没什么本事还来玩枪,你的枪法太差了,早上和我们警察枪战,我们公安干警可没伤到皮毛,听说你伤得不轻吧。"
 朱潘杰的一番话,让屠家奇放松了下来,他又多次询问自己的行为判刑情况。"你的行为符合从轻处理的情节"朱潘杰用严谨的法律条款的表述和掷地有声地承诺,彻底地攻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让他最终决定投案自首。"行,我把命就交给你了。"屠家奇在电话那头说。
 五、曙光初现:嫌疑人的动摇与抉择
 5.1 误解消除与心理防线松动
 原来,在桥面上枪战时,屠家奇朝一名特警开了一枪,当时这名特警应声倒下,屠家奇误以为自己将警察打死了。这是他一直不肯投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屠家奇对他的弟弟说:"因为我把警察打死了,不是打死就是打伤了,至少有一个警察打成重伤了。"
 警方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让屠家奇的弟弟再次进入网吧,把警察没有受伤的消息告诉他。同时,警方让围在门口的警车全部向后撤,以减轻屠家奇的精神压力。经过劝说,在下午5点40分左右,屠家奇终于答应弃械投降。
 然而,半个小时过去了,网吧里没有任何动静,警方拨打屠家奇的电话,也始终是无人接听。这一下,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是不是又出现了什么变故呢?
 5.2 最后的请求:见父母一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指挥部里时钟的指针像锤子一样,一下一下敲击着所有人的心。朱潘杰决定,在天黑之前结束谈判,如果天黑了,屠家奇还不投降,那就立即强攻。
 眼看着天慢慢就要黑了,但屠家奇还是没有出来,指挥部里所有人都是默然相视,朱潘杰决定,不再盲目的等下去,让强攻部队立即做好准备。正当强攻部队做好一切准备时,屠家奇再次给朱潘杰打来了电话,对方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希望能见一见自己的父母,考虑再三,朱潘杰决定,满足屠家奇的这个要求。
 6时20分左右,屠家奇的父母也进入了网吧。十几分钟后,屠家奇终于同意走出网吧。在通话后,又经过了40分钟的焦急等待,屠家奇要求见一见自己的父母,早已等候在一旁的屠家奇的父母走进了网吧。
 六、人质获救:八小时对峙的终结
 6.1 缴械投降的时刻
 18时37分,千兆网吧的门静静从里面打开了,人质一个个出来,嫌疑人随身携带的枪支、挎包也被递了出来,最终,嫌疑人屠家奇举着双手走了出来,早已等在一旁的特警、武警迅速将其控制住。
 至此,一场历经八个小时的劫持人质案,终于就此结束,16名被困人质全部安全获救。现场民警当场缴获仿六四手枪4支、土制手雷2枚、子弹37发。
 案件成功处置后,省市两级领导一线指挥,经过8个多小时政策攻心,反复谈判,迫使犯罪嫌疑人屠某向警方缴械投降,16名人质均被成功解救。现场不少市民不由自主地鼓起了掌。"我要为六安警察点赞,太棒了!"一直在现场采访的一位媒体人说。
 6.2 后续调查与犯罪网络曝光
 在屠家奇缴械投降后,从他的身上以及那辆被遗弃的面包车上,警方有了大量的发现。现场缴获了15把枪,2枚手雷,还有几十发子弹。这样的结果,让所有的民警都大吃一惊。这些枪支和爆炸物到底从何而来?在屠家奇背后,是不是还隐藏着更大的秘密呢?
 2015年4月15日,屠家奇及在网上卖枪给屠家奇的罗帆被六安市金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个非法持枪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该案涉案被告人背景、关系网、涉案枪弹来源进一步清晰。
 2015年6月,六安市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依法适时介入,对该案涉及绑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并就在案证据、案件定性、侦查重点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进行深入研讨。
 6.3 案件侦破与团伙覆灭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六安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各类枪支二十多支,以及大量的子弹和爆炸物。这一案件的侦破,彻底摧毁了一个非法制造、贩卖枪支的犯罪网络。
 据调查,屠家奇自2000年4月起,曾因犯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先后三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2年,屠家奇刑满释放后,通过网络与同样爱好枪支的罗帆、何伟歆、高斌有了联系。
 2013年下半年至案发,屠家奇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王丙义、何伟歆等人,从罗帆、高斌等人处,分别购买仿钢笔火药枪、仿转轮火药枪、仿秃鹰高压气枪主要部件,以及子弹头和子弹壳。后屠家奇伙同王丙义、何伟歆先后在出租屋内,组装打磨部分枪支,加工气枪铅弹或火药子弹,并将枪支和子弹在霍邱县、江西省九江市和湖南省株洲市等地贩卖。
 七、法律审判:罪与罚的裁决
 7.1 庭审过程与判决结果
 2017年2月21日下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1安徽持枪劫持人质事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屠家奇持枪射击执勤民警,构成妨害公务罪;持枪挟持人质,构成绑架罪;此外,他还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等,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法院认为,屠家奇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按其所参与或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他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屠家奇绑架多名人质,并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被绑架人陈兴全,罪行极其严重。他多次犯罪,系累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论罪应判处死刑。
 但因其经规劝后释放了多名人质,并向警方缴械投降,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此外,屠家奇还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元。
 7.2 数罪并罚的具体判决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屠家奇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同时限制其减刑。其他被告人何伟歆等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分别被判处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专家看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屠家奇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了人员伤亡,论罪当处死刑。但考虑到他在最后关头释放了人质并缴械投降,表现出一定的悔意,因此判处死缓是适当的量刑。
 7.3 犯罪根源与社会警示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非法枪支危害的深刻反思。屠家奇之所以能够轻易获得枪支并实施犯罪,与他背后的非法枪支制造、贩卖网络密不可分。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另3名被告人李晓畅、王明奎、曹军,与屠家奇、王丙义系同乡。王明奎、曹军分别通过王丙义,从屠家奇处以1万元和7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火药枪各1支。李晓畅案发前系霍邱县某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七八月间,屠家奇与李晓畅联系,二人商定由屠家奇将气枪及铅弹交由李晓畅进行贩卖,枪支售出后由李晓畅将卖枪款交给屠家奇,此后李晓畅卖出仿秃鹰高压气枪2支及气枪铅弹35盒,并从中分得2000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和能力。正如一位网友在网上发表的一段小诗所言:"八个小时周与旋,十万市民惊又跳;数十官兵围与堵,穷寇插翅亦难逃;攻身攻心双管下,渣渣伸手把镣铐;警笛长鸣透六安,满城尽是乐消遥!"
 八、英雄事迹:90后协警张飞的英勇表现
 8.1 面对枪口的年轻协警
 在这起案件中,90后协警张飞的英勇表现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当面对黑洞洞的枪口,面对暴徒"你为什么跟着我,再跟着我就开枪"疯狂叫嚣的威胁,而他又手无寸铁、毫无防护装备时,张飞选择了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与之搏斗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张飞的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015年4月,他当选"中国好人",成为了人们学习的榜样。他的英勇行为展现了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也彰显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崇高精神。
 8.2 受伤后的坚持与奉献
 在与屠家奇的对峙中,张飞的警车被击中多枪,其中一颗子弹几乎贴着他的左耳飞过,玻璃碎片刺伤了他的右眼。尽管如此,他仍然坚持追击,直到支援警力赶到。
 事后,在六安市公安局领导慰问受伤的张飞时,他腼腆地说道:"冒多大的危险也要坚决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担多大的风险也要把暴徒绳之以法。"这句话体现了一名普通协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8.3 社会反响与表彰
 张飞的英勇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担当。他的事迹被各大媒体报道,成为了社会正能量的代表。
 2015年,张飞被评为"中国好人",这是对他英勇行为的最高褒奖。他的事迹也激励着更多的年轻人勇敢面对困难,敢于担当,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居住在皋城路大桥附近的市民张伟在现场观看处置过程后说:"好样的!有这样的队伍让我们住在六安的人感到安全有保障!我印象中的六安就是个美丽平安的城市,希望这里能一直平安幸福!"在六安工作的福建人蔡先生得知事件成功处置后这样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