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详情录

第53章 从死刑到死刑:孙小果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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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为达到其奸淫目的,重点选择反抗能力较弱,辨别能力较低的未成年女性甚至幼女作为强奸对象。本案能够查明的四名被害人中,张某属于幼女,宋某、张某某、菠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张某、菠某某还是在校学生。"

孙小果的强奸行为不仅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更给她们的心灵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这些花季少女在遭受侵害后,有的陷入长期的抑郁和恐惧中,有的甚至不敢向家人和警方报案。

5.2 暴力伤害:公共场所的暴行

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她们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这种行为构成了强制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犯罪手段极其凶残。

据调查,孙小果在实施这些犯罪时,使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他不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还对她们进行各种侮辱和折磨,完全无视她们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安全。

"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二人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一名被害人重伤,犯罪手段极其凶残。"

这种在公共场所公然实施的暴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破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

5.3 寻衅滋事:无法无天的社会危害

除了强奸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外,孙小果还在1997年7月13日、10月22日伙同他人肆意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致三名被害人受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孙小果的寻衅滋事行为表现为无事生非,借故滋事,具有驾车追逐冲撞、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等情节。他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公众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感。

"孙小果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这些犯罪行为充分显示了孙小果无视法律、藐视社会秩序的嚣张态度。他自恃有父母的庇护,以为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六、法网初张:1998年的一审判决

6.1 罪行累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

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以及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孙小果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他在1994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由于其父母的干预,并未实际服刑。在保外就医期间,他不仅没有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犯下了更为严重的罪行。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孙小果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且在犯罪中具有强奸妇女多人、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奸淫幼女等特别严重情节。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作出了严厉的判决。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严重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也反映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6.2 上诉改判:云南省高院的二审裁决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不服,提出了上诉。1999年3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8)云高刑一终字第104号刑事判决,对孙小果所犯强奸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维持其余定罪量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改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质疑。人们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罪行累累、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分子能够从死刑改为死缓。这种改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其他因素的影响?

"本院于1999年3月9日作出(1998)云高刑一终字第104号刑事判决,对孙小果所犯强奸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维持其余定罪量刑,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改判为孙小果后来的"重生"之路奠定了基础,也为司法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果没有这一改判,孙小果可能早已伏法,不会有机会再次危害社会。

6.3 再审改判:2007年的司法曲折

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将孙小果的刑罚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为有期徒刑二十年。这一判决再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

"判决生效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

这一判决的背后,是孙小果的父母通过行贿、请托等方式,打通了司法系统的多个环节。他们为了让儿子获得较轻的刑罚,不惜采取各种非法手段,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的再审判决,成为了孙小果"重生"的关键一步。从死刑到死缓,再到有期徒刑二十年,孙小果的刑期被一步步缩短,最终通过多次违法减刑,他在实际服刑仅十二年零五个月后就出狱了。

这一系列司法操作,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也让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到极大的不公。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凶手一次次逃脱应有的惩罚,心中的痛苦和愤怒可想而知。

七、法网恢恢:保护伞的覆灭

7.1 全面调查:中央督导组的介入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后,将孙小果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

在中央督导组的督促下,云南省各级司法机关开始对孙小果案进行全面调查。这次调查不仅针对孙小果本人的犯罪行为,还深入追查了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

"政法机关对孙小果涉黑涉恶团伙犯罪展开调查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成立专案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调查。"

这次调查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它不仅针对孙小果出狱后的犯罪行为,还回溯到了1994年的第一次犯罪,以及中间的多次司法操作。通过全面深入的调查,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7.2 保护伞落网:19名涉案人员的审判

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法院以及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文山州文山市人民法院、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德宏州芒市人民法院分别对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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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9名被告人包括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继父李桥忠,以及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等。

"对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对孙鹤予(孙小果母亲)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行贿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这些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彰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通过对这些"保护伞"的依法惩处,司法公正得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了彰显。

7.3 公正审判:司法正义的最终实现

孙小果案的再审和对"保护伞"的审判,是中国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它表明,无论犯罪者的背景有多深、势力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不允许有法上之权,也不允许有法外之人。任何人无视法律尊严而公然实施践踏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孙小果案的处理过程,也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它推动了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了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通过这起案件的处理,中国司法机关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挑战法律权威、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八、反思与警示:孙小果案的深远影响

8.1 司法公正:法治建设的重要一课

孙小果案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它让人们认识到,司法公正不仅关系到个案的处理结果,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信仰。

"孙小果案的依法处理,是对司法腐败的坚决打击,是对司法公正的有力维护,也是对法治信仰的有效强化。"一位法学专家在评论该案时表示。

这起案件的处理过程,展示了中国司法机关勇于纠错、敢于担当的精神,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能力。它告诉我们,法治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监督。

8.2 权力监督:防止腐败的制度保障

孙小果案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

"孙小果能够长期逍遥法外,多次逃避法律制裁,一个重要原因是他背后的'保护伞'利用手中权力,为他提供了非法保护。这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这起案件推动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了司法责任制、司法公开、司法监督等制度的完善。它表明,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

8.3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同的责任

孙小果案中,多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这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为他们创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孙小果将犯罪目标重点指向未成年女性甚至幼女,这些被害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这起案件推动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促进了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被害人救助工作的加强。它表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

8.4 扫黑除恶:净化社会的长期斗争

孙小果案是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它的依法处理,彰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展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显着成效。

"孙小果案的依法处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成果,也是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有力震慑。它表明,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这起案件推动了中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中国建设。它表明,只有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才能有效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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